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14日起訴新竹市長高虹安被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46萬元,當日即開臨時記者會反駁、捍衛清白,今(15)日她於臉書上,發出千字長文再度反擊,並強調「無貪污私用意圖、未將零用金奪為私用」,更直言「零用金制度並非我所發明,乃依據行政主任過去任職之李俊俋立法委員辦公室經驗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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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於臉書發文中,開宗明義強調「我的國會辦公室,沒有人頭助理,每一位國會助理都實實在在、認真上班」,並表示109年到110年間,立法院立法委員助理費執行率皆高達97%以上,顯見立法院立委助理費幾乎報滿乃為常,因此助理既有勞務和加班的事實,請領助理費合法合規,斷不能以其捐款,即否認助理工作事實。無論是在起訴新聞稿或偵訊過程中,檢察官也已證實「我的助理有實質勞務和加班,絕非人頭助理。」

高虹安還指出「零用金制度並非我所發明,乃依據行政主任過去任職之李俊俋立法委員辦公室經驗,由其主動建議而來」,其認為辦公室零用金制度運作合乎規範,並無不法,甚至也向立法院人事處和監察院再三確認。而她在任職立法委員期間,也絕無強制要求助理繳交任何數額捐款,更無實際經手與支配財務,助理如有辦公事務費用需求,也可直接向行政主任申請請款,無須她同意即可支出,行政主任自行記帳管理,而她也絕無外界所謠傳的在流水帳上簽字。

高虹安以貼文再次澄清「檢察官指控我將零用金挪為私用,更絕非事實」,她表示,公務繁忙之際,偶有請秘書代買物品或代墊費用情形,但她曾多次主動以Line訊息或口頭提醒助理「如有代墊本人私人費用務必登記請款,本人會歸墊」,絕不可能有積欠或故意不歸墊之情事。且過往助理代墊私人費用來請款,她都立即歸墊,甚至有時皮包只有大鈔,也會跟助理說「不用找零給我了」,顯見她絕無貪污私用之不法意圖。高虹安不禁喊冤ㄣ如果真要把零用金當自己小金庫私用,怎會有如此舉動?豈不是邏輯矛盾?」

此外,針對檢察官指控她未有分毫支出於公務,高虹安也說「完全錯誤」,她個人實際用於問政事務之公務支出費用,光是可列舉之部分,就已超出檢察官所指控貪污所得。

高虹安說,以上於偵查過程中,皆已提供相關資訊與證物供檢察官參考,然而這卻完全未見於檢察官起訴之新聞稿中,實在令人錯愕。另一方面,本案從檢調偵辦之初,相關偵查過程的資訊即不斷外洩,就連在偵訊中所選擇的便當種類,都會被洩漏給媒體或是特定人士大做文章,試圖操作輿論風向、形塑罪犯形象,完全違背偵查不公開,相關偵查人員的立場昭然若揭。

高虹安無奈表示,「無罪推定」、「罪疑唯輕」、刑事訴訟和檢察官倫理規範的「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事項應一併注意」,這些都在最近熱議的「八尺門的辯護人」影集中,成了主角自我嘲諷的笑話,但人生命的重量,不也正是在這些選擇、權衡與一念之間?今天,承辦檢察官做出的起訴,她相信未來也同樣會受到檢驗。

高虹安還提到,看到起訴新聞稿中,諸多與事實不符的情緒化描述,字字怵目驚心,人生頭一遭被起訴,不親自經歷過,真的不知道原來可以如此黑暗「但我仍會努力,希望司法能還給我和助理公道。」最後向有為她發聲的前輩,包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等人感謝,並稱為讓大家受到政治的連累而致歉。

高虹安也重申「我要告訴各位市民朋友,外界所有紛擾,絕不會影響市政運作」,她會讓新竹市各項施政推動,更勇敢大步向前,一起為新竹市未來建設、市民福祉而持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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