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名盛姓男子,2023年6月間,趁著夜色掩護,僅穿著救生衣、攜帶救生棒,便從福建省廈門市游了5個小時到金門縣烈嶼鄉東坑岸邊,沒想到卻馬上遭岸巡人員逮捕,案經審理,金門地方法院依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判處盛男有期徒刑4個月,待服刑完畢後實施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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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6月11日凌晨2時40分,第九岸巡隊發現烈嶼鄉東坑海岸出現可疑光點,遂立刻通報巡邏站人員前往埋伏,並當場逮捕中國籍盛姓偷渡客,同時查獲救生衣1件與救生棒,檢方偵結後依法起訴。

金門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盛男影響境管、邊防安全,構成治安潛在疑慮,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故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處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目前盛男已入監服刑,待刑期結束將實施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