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中地檢署接獲檢舉,指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疑似違反著作權法,11日,台中地檢署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站,持搜索票至大立光進行調查及搜索,並約談研發部黃姓總處長、陳姓副處長等3人,經漏夜偵訊後,認為3人涉犯著作權法等罪嫌,分別諭令20萬元至100萬元交保,並均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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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中檢11日偵辦偵辦違反著作權法案件,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站,前往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搜索,約談研發部黃姓總處長、陳姓副處長等3人,認定3人涉嫌違法重製、以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作為營業之使用者罪等,檢方諭知黃姓總處長100萬元,陳姓副處長60萬元、黃姓課長20萬元交保。

而大立光表示,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司法調查對該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