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通過財政部所提「囤房稅 2.0」方案,希望能在明 (2024) 年實施,市場也關注囤房稅 2.0對房市可能造成的影響,不過,財政部長莊翠雲今(11)日表示,下半年房市與囤房稅沒有很直接關係,況且囤房稅2.0預計明年7月才會實施,房市主要跟政府打炒房有關,房市成交量有比較小,價因區域不同各有不同。
莊翠雲說,事實上早在2014年,房屋稅條例就針對非自住房屋訂有差別稅率,稅率1.5%至3.6%,目前已有10個縣市針對非自住實施差別稅率,而這次囤房稅2.0更往前推展一步,即做全國總歸戶,過往是用縣市歸戶會分散掉,全國歸戶在全國各地區房子都會統計出來戶數,用不同縣率來課徵房屋稅。
另外,對於公寓出租仍維持自住用1.2%稅率,對單一自住從1.2%降為1%,這是減輕民眾自己需要居住且只有這一戶,減輕租稅負擔,同時出租且租金達到申報標準,也給予1.5%至2.4%稅率,這是2014年推出差別稅率之後的執行經驗,更為改盡減輕單一自住租稅負擔及租稅合理化。
至於囤房稅對房市的影響?莊翠雲認為,跟囤房稅沒有很直接的關係,而且下半年還不會適用,今年會在9月底把法案送進立法院,希望在12月底完成立法程序,明年7月1日開始實施,2025年5月才會收到2.0版本計算出來的房屋稅。
對於下半年房市看法,她表示,基於居住正義,政府採取相關政策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及平均地權條例的修正,房地合一稅2.0版的推動,目前房地產看起來是「交易量有比較小,價因區域性不同各有不同」,大家也都知道房地產其實跟區域性有很大關聯性,希望房地產發展是健康發展,為抑制不當炒作,政府用各種政策制止不當炒作。
針對「囤房稅2.0」草案規劃進度,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指出,近期將預告「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力拚新會期通過,其中「單一自住戶在一定金額以下,將享有房屋稅1.2%降至1%的優惠」這部分,會排除豪宅的適用,只是房屋稅是地方稅,因此標準授權地方政府自行訂定。另避免削弱2.0方案成果,比如地方訂定沒人可達成的持有100戶以上非自住房屋,才適用最高稅率4.8%,將可能請地方政府「參考一定的基準」。
宋秀玲進一步解釋,比如針對經濟發展較相似的縣市,能有一套相近的參考標準,各地方政府不要差太多;針對參考標準如何訂定,尚在考慮研議中,法案預告期間,一定傾聽、蒐集各界意見。至於參考標準是否具強制力?她說,房屋稅是地方稅,地方政府應盡財政努力,否則若因未盡力訂定差別稅率,導致稅收損失,還要中央政府彌補稅損,不盡合理、公平,這也是訂定參考基準的目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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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對於公寓出租仍維持自住用1.2%稅率,對單一自住從1.2%降為1%,這是減輕民眾自己需要居住且只有這一戶,減輕租稅負擔,同時出租且租金達到申報標準,也給予1.5%至2.4%稅率,這是2014年推出差別稅率之後的執行經驗,更為改盡減輕單一自住租稅負擔及租稅合理化。
至於囤房稅對房市的影響?莊翠雲認為,跟囤房稅沒有很直接的關係,而且下半年還不會適用,今年會在9月底把法案送進立法院,希望在12月底完成立法程序,明年7月1日開始實施,2025年5月才會收到2.0版本計算出來的房屋稅。
對於下半年房市看法,她表示,基於居住正義,政府採取相關政策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及平均地權條例的修正,房地合一稅2.0版的推動,目前房地產看起來是「交易量有比較小,價因區域性不同各有不同」,大家也都知道房地產其實跟區域性有很大關聯性,希望房地產發展是健康發展,為抑制不當炒作,政府用各種政策制止不當炒作。
針對「囤房稅2.0」草案規劃進度,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指出,近期將預告「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力拚新會期通過,其中「單一自住戶在一定金額以下,將享有房屋稅1.2%降至1%的優惠」這部分,會排除豪宅的適用,只是房屋稅是地方稅,因此標準授權地方政府自行訂定。另避免削弱2.0方案成果,比如地方訂定沒人可達成的持有100戶以上非自住房屋,才適用最高稅率4.8%,將可能請地方政府「參考一定的基準」。
宋秀玲進一步解釋,比如針對經濟發展較相似的縣市,能有一套相近的參考標準,各地方政府不要差太多;針對參考標準如何訂定,尚在考慮研議中,法案預告期間,一定傾聽、蒐集各界意見。至於參考標準是否具強制力?她說,房屋稅是地方稅,地方政府應盡財政努力,否則若因未盡力訂定差別稅率,導致稅收損失,還要中央政府彌補稅損,不盡合理、公平,這也是訂定參考基準的目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