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一輛公車正在停等紅等時,一名婦人向司機招車想要上車遭拒絕,竟一氣之下站到車頭前以肉身擋車、怒瞪司機,還雙手叉腰表達不滿,雙方僵持不下,車內乘客全都大傻眼,大約10秒後婦人才自行走開,不過這一幕已被網友拍下,並上傳到「社會事新聞影音」群組,而警方則表示,該行為可能違反《道交條例》可處新台幣500元,也可能觸犯強制罪,呼籲民眾遵守法規。
據了解,事情發生在10日上午,當時公車正在距離站牌約70公尺處停等紅燈,這時有一名婦人,對著司機招手示意要上手,由於該處並非公車站,司機因此揮手拒絕,沒想到婦人氣不過,當下直接以肉身擋車,還雙手叉腰、怒瞪司機來表達不滿,綠燈後雙方仍僵持不下, 車內乘客也無言以對,直到約過了10秒後,婦人自知理虧才離去,未嚴重耽誤到其他乘客行程。
對此,客運業者也無奈表示對此現象司空見慣,乘客過站以肉身擋車的狀況是「公車的日常」,基本上每天都會遇到,只要影響的時間沒有太長就不會報警,除非乘客有動作或挑釁行為,也耽誤2分鐘以上,影響到乘客權益就會報警。
該轄區第一分局表示,婦人以肉身擋車的行為,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台幣500元,呼籲民眾遵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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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客運業者也無奈表示對此現象司空見慣,乘客過站以肉身擋車的狀況是「公車的日常」,基本上每天都會遇到,只要影響的時間沒有太長就不會報警,除非乘客有動作或挑釁行為,也耽誤2分鐘以上,影響到乘客權益就會報警。
該轄區第一分局表示,婦人以肉身擋車的行為,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台幣500元,呼籲民眾遵守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