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12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2165筆、面積超過63公頃,土地公告現值約計新台幣36億,另建物有238棟,高市地政局籲請民眾儘速申辦繼承登記,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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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表示,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原因除了多代未辦繼承不知道被繼承人遺留財產外,多數原因是共有繼承人無法到齊、無法達成繼承協議或是不具繼承價值者。地政局每年會至少2次主動寄信通知繼承人,主要是希望繼承人能確實辦理繼承,請民眾儘速到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以免權益受損。相關申辦繼承登記及列冊管理不動產資訊,請於地政局網站「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專區」查詢。

地政局說明,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繼承人於未辦繼承列管公告期滿後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除於公告期間提出不可歸責於繼承人之事由申請暫緩列冊管理外,將被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提升不動產繼承登記性平觀念,依民法規定配偶一方死亡,生存配偶可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又子女對於父母之財產權並無性別差異,無論男女均有繼承財產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