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寧大學為提升註冊率,2017年間透過仲介在斯里蘭卡招收學生,結果卻將學生安排到聯華食品當「黑工」。高等法院今(8)日將仲介朱啟屏、蕭大龍、雙軌協會理事長張永隆3人判處6月至1年不等刑度,其中張永隆得易科罰金,前康寧校長黃宜純無罪,雙軌協會判罰10萬元。 檢方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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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詐欺前科的朱啟屏,2015至2016年間,曾因仲介中國大陸女子來台「假表演真賣淫」被逮,他與雙軌協會理事長張永隆、以及蕭大龍等3人,為規避《就業服務法》對於聘僱外國人之限制,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以從中牟利,涉於2017年3、4月間,在斯里蘭向參加說明會的學生表示,雙軌協會可引介學生前往台灣就讀大學,並提供在台打工及實習機會賺取學費、生活費,後有69名斯里蘭卡籍學生同意來台。

朱啟屏在康寧大學同意接受學生入學就讀後,即與聯華食品議定,這批斯里蘭卡籍學生來台入住聯華公司宿舍,每週在聯華工作40小時,期間為4年,由雙軌協會指派專人駐廠輔導學生;聯華公司在學生來台第1年需支付招生獎助學金,並於學生在聯華工作期間,按月給付學生輔導費予雙軌協會。

待斯里蘭卡籍學生分批陸續抵達台灣,其中49名學生尚未取得工作證,即開始在聯華工作,其餘20人因宗教不願接觸豬肉,移至康寧大學台南校區,未在聯華工作。聯華依約將招生獎助學金及學生輔導費共計新台幣104萬元匯入雙軌協會帳戶。

高院認為,一審沒清楚說明朱、蕭、張等3人規避《就業服務法》關於聘僱外國人工作的範圍、期間等限制規定,因此撤銷改判。

二審仍判朱1年、蕭8月,張6月得易科罰金,另外,桃園市雙軌教育訓練發展協會因代表人執行業務違反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的規定,科罰金10萬元。至於朱啟屏等6人被控加重詐欺取財罪仍維持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