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研院人事室退休的科長張惠玲被控,涉嫌收受紘瑞公司提供的80萬元回扣、以及6萬多元的自費健檢,護航紘瑞公司取得中研院的健檢標案;台北地院審理後,今(8)日依貪汙罪,將張女判處3年6月,張女丈夫判處2年,緩刑4年,業者游珮瑜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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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張惠玲曾任中研院人事室科長,2017年6月退休。張女因業務關係認識原本在宏恩醫院拉健檢業務的游珮瑜,後來游女自立門戶,成立紘瑞健康事業公司,拉張女入股,藉由張女在中研院的職務之便,從2011年起長期取得中研院的健檢標案。

檢方指控,2014年間,張女因紘瑞剛開始營運沒賺錢而退股,但中研院的健檢仍持續透過紘瑞公司交由台安醫院進行;游女涉自2015年至2018年止,按年給付張惠玲20萬元回扣,同時,張惠玲與丈夫的健檢自費項目,全部免費,免費額達6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受賄等罪,起訴張惠玲、張夫沈姓男子及游珮瑜等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