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努颱風外圍環流帶來的大豪雨重創南投仁愛鄉,緊接又將有新的颱風「蘭恩」生成。由於此時正值颱風季,不少人也想知道如何透過保險轉嫁因颱風帶來的房屋等財產損失,一般來說,房屋投保住宅火災保險後,得再加買颱風洪水附加保險才行,但保險專家也提醒,颱風洪水險可不是「風來就保、遇水就賠」,投保颱風洪水險除了要找對方法、也要選對時間,更要摸清這類保險的「不理賠範圍」,有些人甚至為省保費,每年5至10月中途才想加保,或過了颱風季就退保,保費不會比較便宜,而且也不會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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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專家劉北元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指出,目前保險市場中,颱風洪水險並不是獨立的商品,因此無法供客戶單獨投保。想要買颱風洪水險的人,必須是家中的房屋已有投保住宅火災保險,才能向保險公司要求加繳保險費,投保颱風洪水附加保險,遇到因為颱風造成的損失,才能獲得理賠。

換句話說,如果房屋只投保住宅火災保險,而未加買颱風洪水附加保險,一旦遇上颱風的損失,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當然,除了上述的投保模式之外,劉北元說,另一種方法是直接投保同時涵蓋火險與颱風洪水險的「居家綜合險」,在颱風侵襲時,也可以獲得保障。

至於颱風洪水保險的理賠範圍,除了建築物本身及其裝修、擺放在建築物內的動產都在承保範圍內之外,包括因為颱風侵襲後所發生的相關支出,例如受保險房屋的清汙費用、在房屋修復或重建期間所發生的臨時住宿費用,保險公司亦負理賠責任。

不過,劉北元也提醒,投保前先搞清保單內容,颱洪險並非萬事都賠,尤其不少民眾以為只要投保颱風洪水險,颱風造成的損失都能獲得理賠,其實並非「風來就保、遇水就賠」損失必須是直接因颱風洪水所造成的,才屬於理賠範圍。如果是間接因為颱風洪水所造成的損失,就不在理賠的範圍內了。

他舉例說明,家中因為颱風停電二天,造成冰箱內部存放的食物腐敗毀損,這就屬於間接損失,因為冰箱內的食物並不是直接因颱風或洪水造成損壞;但如果是因家中淹水,冰箱被洪水沖走,除了冰箱之外,連帶裡面存放的食品,保險公司都應理賠。至於因門窗緊密度不夠而滲水,或屋頂結構不良而漏水,造成屋內裝修或動產的損失,也不在颱風洪水險的理賠範疇。

至於不少民眾為節省保費,經常在颱風季來臨前才向保險公司加保颱風洪水險,等到颱風季節一過又想辦理退保,拿回部分保險費。劉北元認為,這個做法對於投保人而言未必有利,在不了解保險合約內容時,這樣的做法反而會得不償失。

劉北元認為,這樣的做法除了會導致整體保險費率的扭曲外,在保險實務上,目前保險公司的做法是針對在每年5至10月中途加保者,要求必須按全年保費的100%來計算保費,而且中途退保的人也不會給予退費,因此,想要中途加保、提前退保的民眾,可要三思了。

最後,劉北元也提醒,颱風洪水險的保單條款對於颱風、洪水都有明確的定義。所謂「颱風」是指經中央氣象局就台灣地區發布有陸上颱風警報者,這個定義相當簡單清楚,毫無爭議;至於洪水,指由海水倒灌、海潮、河川、湖泊、水道的水位突然暴漲、氾濫,或水壩、水庫、堤岸崩潰,或豪雨、雷雨之積水導致地面遭水迅速淹沒之現象,但在他的經驗中,除了自來水公司的水管爆裂所造成的淹水有過小小的爭議外,這個定義基本上也不會有太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