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師工會日前指控,長榮航空與中華航空大量進用未具特定機型的外籍機師,日前長榮航空還傳出美籍日裔機長於紐約外站酒測值達0.23,連測8次放行、繼續執飛。對此,長榮航空強調,個案與當事人國籍無涉,且對於國籍、外籍機師管理標準一致,對於不實言論試圖引發社會大眾恐慌,並惡意中傷公司信譽的抹黑行為,甚感遺憾,針對昧於事實的中傷、指控,將視情況採取法律行動,以捍衛自身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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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師工會與國際機場工會聯合會逾50人昨(2)日前往勞動部陳情,提出國航違法仲介外籍機師、聘用不具資格的外籍機師證據,要求勞動部裁罰、撤銷聘僱許可,否則工會不排除罷工投票。

對此,長榮航空回應,對於國籍、外籍機師管理標準一致,日前因員工未完全遵照標準作業程序進行酒測,公司已進行內部檢討,並對內重申公司酒測執行及通報程序,該個案與當事人國籍無涉,機師工會指控與事實不符。

長榮航空表示,聘用外籍機師均依法令規範執行,為配合公 B787交機計畫,公司必須先行準備好足夠的交機人力,長榮航空除持續聘僱與訓練本國籍合格的駕駛員外,也有招募外籍機師需求。目前全球B787機師供不應求,長榮航空聘雇持非 B787 檢定證機師再進行轉訓,即是依照「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十四條第二項規範,「雇主聘僱國內外缺乏所需航空器機型之駕駛員時,得聘僱未取得該機型有效檢定證明之外國飛航駕駛員,經施予訓練,於取得該機型之有效檢定證明後,始得從事本條之工作。但本國合格飛航駕駛員應予優先訓練。」聘雇持A350檢定證機師即屬此例,絕無違法情事。機師工會說法刻意混肴視聽,長榮航空深感遺憾。
 
此外,機師工會提及之APA公司為登記在海外的公司,僅提供長榮航空外籍航員候選名單,不涉及引進飛行員至台灣的作業。長榮航空解釋,外籍機師之聘僱係透過APAS提供候選名單後,由公司自行聯繫飛行員來台進行後續的測試、體檢,通過後仍由長榮航空進行按照法規規定的聘僱文書作業,申請聘僱許可,相關作業均遵循法律規範。
 
長榮航空強調,截至目前為止,從未曾因違反上述法令規範而遭勞動力發展署裁罰,機師工會在不了解公司實際作業的情況下,僅憑部分資訊就無的放矢,指控長榮航空涉嫌違法,甚至揚言罷工,對於機師工會以不實言論試圖引發社會大眾恐慌,並惡意中傷公司信譽的抹黑行為,「甚感遺憾,針對昧於事實的中傷、指控,將視情況採取法律行動,以捍衛自身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