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暑假期間,再加上先前疫情鎖國,國人近期「報復性旅遊」熱潮,不少民眾熱愛出國買藥妝囤貨,不過,食藥署提醒民眾,由於部分民眾不熟悉攜帶藥品、醫療器材入境的規定,其中單一藥品超過12瓶就會違法,其中又以「合利他命」最常違規,其歸類為藥品,而非保健品,因此時常有民眾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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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表示,返國入境旅客攜帶藥品,必須注意「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限量規定。屬於非處方藥者,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

而攜帶處方藥入境的旅客,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以2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6個月用量為限。

吳明美指出,國人常從國外帶回的日本「合利他命」,其實就屬於藥品,而非一般人印象中的維他命食品;她也強調,出國攜帶藥品入境,僅能供自用,不得販賣,違者將可依藥事法第27條及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緩,情節嚴重甚至有可能涉及同法第83條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