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27歲),去年9月2日凌晨,與陳姓女友在信義區夜店狂歡後,抱持僥倖心態酒駕上路,不料行經建國高架時,意外自撞分隔島,造成坐在副駕駛座的陳女喪命,而李男則陷入昏迷,住院數日清醒後,才得知女友被自己魯莽行為害死,案經審理,台北地院依公共危險致人於死判處李男有期徒刑3年3月。
據了解,事發前一天,台北市受強颱軒嵐諾影響,下起傾盆大雨,李男及女友到夜店暢飲結束後,為貪圖一時方便,遂自行駕駛賓士車返家,但卻在建國高架上失控打滑,直接撞上匝道前分隔島,強大衝擊力導致賓士車頭嚴重潰縮,陳女也因此頭部重創、失去心跳,緊急送醫仍回天乏術,而李男則意識昏迷、全身受有多處擦挫傷,住院多日後才清醒。
事後李男向檢警表示,不記得為何自己會酒後上路,對於害死女友感到十分難過,對此,陳女家屬並不諒解,甚至指出根本不知道女兒有交男朋友,而經調查發現,李男抽血驗得酒測值為每公升1毫克,檢方日前偵結後,依酒駕致死起訴。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雖李男坦承犯行,並盼與陳女家屬以100萬元和解,但仍未取得對方諒解,審酌李男有重傷害等前科紀錄,且案發時處於假釋期間,故依法判刑3年3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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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李男向檢警表示,不記得為何自己會酒後上路,對於害死女友感到十分難過,對此,陳女家屬並不諒解,甚至指出根本不知道女兒有交男朋友,而經調查發現,李男抽血驗得酒測值為每公升1毫克,檢方日前偵結後,依酒駕致死起訴。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雖李男坦承犯行,並盼與陳女家屬以100萬元和解,但仍未取得對方諒解,審酌李男有重傷害等前科紀錄,且案發時處於假釋期間,故依法判刑3年3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