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性別平等教育法》上周五三讀過後,今(31)日為立法院臨時會最終日,將於院會上演表決大戰,預計《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與《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都將三讀通過,同時宣告性平三法修法落幕,盼透過修法通盤檢討,打造性平友善環境,不再漏接被害人。
立法院長游錫堃上周三針對《性別工作平等法》與《性騷擾防治法》進行協商,性平法部分,協商同意將《性別工作平等法》更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等條文,而13條與38條之一保留,其餘均照審查會通過。
另關於《性騷擾防治法》部分,包括第2條、第7條與第14條保留送院會處理;另協商通過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利用第2條第二項之權勢或機會而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由於本次臨時會經過朝野協商後,各黨團同意於本月17日至今日召開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上周五針對不須表決《性別平等教育法》先行處理,保留條文於今日院會處理,將上演表決大戰,力拚三讀通過。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另關於《性騷擾防治法》部分,包括第2條、第7條與第14條保留送院會處理;另協商通過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利用第2條第二項之權勢或機會而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由於本次臨時會經過朝野協商後,各黨團同意於本月17日至今日召開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上周五針對不須表決《性別平等教育法》先行處理,保留條文於今日院會處理,將上演表決大戰,力拚三讀通過。
更多「台版MeToo事件」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