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台灣MeToo事件延燒,社會上也開始關注不對等關係下的PUA心理操控,其實PUA發生的情境不只是親密關係,職場也是另一個好發場所,常見於主管管理下屬的手段,《NOWnews今日新聞》帶你剖析如何察覺PUA,並逃開傷害身心的負面控制。
PUA的全稱為「Pick-Up Artist(搭訕藝術家)」,源自於美國。起初,這是一種教導男性如何搭訕、吸引異性的技巧,後來演變成一種心理操控的負面手法,在人際關係中帶來傷害。
輔仁大學心理系副教授黃揚名受訪時指出,常見的職場PUA情境有下列三種:
1. 不斷打擊、否定:主管一直批評、否定員工表現,但無法列出具體缺點和需要加強的地方,打擊員工自信心。
2. 對人不對事:例如帶有人身攻擊的「怎麼這麼笨」,或有性別意識的批評「你們女生就是邏輯能力不好」,嚴重的話可認定為職場霸凌。
3. 扭曲價值觀:把不合理的要求包裝成磨練,常見的主管話術有「這是讓你磨練的機會」、「給你機會學東西」。
隨著疫情後缺工問題浮現,黃揚名分享系上學生剛進職場遇到的常見狀況,剛開始時,主管會說他能力很差,但最近因為公司人員流動大又還沒有新進員工,主管需要他加班,就突然對他說「你真的表現很好,這件事我就交給你了」,其實主管是把額外的業務交給他,但包裝成是因為他表現好才讓他負責多出來的業務」。
黃揚名分析,這種說法可以讓員工覺得自己備受重視,但實際上工作量卻增加了。
另一個狀況是主管先畫大餅,讓下屬願意為目標賣命,再否定、壓榨員工,等到員工自尊心被摧毀時,就會對主管的要求言聽計從。
曾在媒體業工作的L分享自己在前公司被主管PUA的經歷,當時L在到職前就跟部門主管談好了職位,但主管要求L初期先配合支援公司缺人的單位,L雖然不喜歡支援的工作內容,但她在主管多次承諾後續能調回談好的職位下(畫大餅),還是配合主管要求。沒想到支援期間,主管開始挑惕L的表現不佳,暗示她可能無法調回原定的職位,接著不斷拿其他同事和L做比較(打擊、否定);幾次下來,L開始懷疑自己的工作能力,也出現失眠、憂鬱的症狀,最後心灰意冷地離開公司。
黃揚名指出,對自己能力沒自信的人和職場新鮮人,都是容易被PUA的類型,「因為你就是覺得自己做不好,當別人說你不好的時候,你就很容易幫自己貼標籤」。不過黃揚名坦言職場PUA不容易察覺,建議可從以下幾個指標作為評估標準:
1. 公司流動率高:如果公司員工流動率高,代表你所在的職場不健康。
2. 付出和回報不成正比:評估薪資跟工作繁雜程度是否相符,如果薪水不高但老闆要求一堆或長期加班,那就要評估這份工作是否值得你繼續投入。
3. 全心投入還是被否定:如果覺得主觀的認定不準,也可以請周遭的人給你反饋。
除了覺察之外,更要提升自己「抗PUA」的體質。黃揚名提醒,最重要的是「不要太仰賴外在評價」,要有一個自我的評價體系,知道自己到底好或不好,如果只在意別人或外界評價,那就很容易受到影響。就職場狀況而言,他建議先找出客觀指標作為評估標準,「比方說你整理一個報表,以前可能花一個小時,現在只要花半個小時就做好了,你就會知道其實做得比以前好。」
遇到職場PUA 你能怎麼做?
如果已經遇上職場PUA,甚至是職場霸凌,除了離職外你還有什麼選項?
宇恒法律事務所所長沈以軒提醒表示,心理學的角度並非法律概念,還是要區分受侵害的內容,才能有效處理職場霸凌。可以參考以下步驟處理:
第一步:確認侵害者該負的法律責任(民事賠償、刑事罪責、公司內部懲處),以及保護者(雇主)該負什麼保護義務(主要是民事連帶賠償與主管機關行政罰鍰)。
第二步:辨別受侵害的樣態。
如果遇上主管以輕蔑性的侮辱用語攻擊,對方可能涉及《刑法》的公然侮辱罪和《民法》的侵害名譽權損害賠償。根據以往法院判例,曾有主管因為說出「以後絕對不要用女性或不要招募這種女人」、「腦袋裝屎」等貶低人格用語以及動作上的威嚇,遭法院認定為「侮辱言行職場暴力」。
至於職場PUA常見的霸凌現象,包括工作量過多卻有不合理的工作期限、或工作表現、地位、價值被主管刻意貶抑等,都屬廣義的職場不法侵害,對應到法律層面雖然並非明確的侵權行為,但沈以軒建議勞工可以先向公司申訴,由公司職安或管理部門調查、判斷,如果公司內部沒有依法處理時,員工可進一步向地方主管機關勞工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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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心理系副教授黃揚名受訪時指出,常見的職場PUA情境有下列三種:
1. 不斷打擊、否定:主管一直批評、否定員工表現,但無法列出具體缺點和需要加強的地方,打擊員工自信心。
2. 對人不對事:例如帶有人身攻擊的「怎麼這麼笨」,或有性別意識的批評「你們女生就是邏輯能力不好」,嚴重的話可認定為職場霸凌。
3. 扭曲價值觀:把不合理的要求包裝成磨練,常見的主管話術有「這是讓你磨練的機會」、「給你機會學東西」。
隨著疫情後缺工問題浮現,黃揚名分享系上學生剛進職場遇到的常見狀況,剛開始時,主管會說他能力很差,但最近因為公司人員流動大又還沒有新進員工,主管需要他加班,就突然對他說「你真的表現很好,這件事我就交給你了」,其實主管是把額外的業務交給他,但包裝成是因為他表現好才讓他負責多出來的業務」。
黃揚名分析,這種說法可以讓員工覺得自己備受重視,但實際上工作量卻增加了。
另一個狀況是主管先畫大餅,讓下屬願意為目標賣命,再否定、壓榨員工,等到員工自尊心被摧毀時,就會對主管的要求言聽計從。
曾在媒體業工作的L分享自己在前公司被主管PUA的經歷,當時L在到職前就跟部門主管談好了職位,但主管要求L初期先配合支援公司缺人的單位,L雖然不喜歡支援的工作內容,但她在主管多次承諾後續能調回談好的職位下(畫大餅),還是配合主管要求。沒想到支援期間,主管開始挑惕L的表現不佳,暗示她可能無法調回原定的職位,接著不斷拿其他同事和L做比較(打擊、否定);幾次下來,L開始懷疑自己的工作能力,也出現失眠、憂鬱的症狀,最後心灰意冷地離開公司。
黃揚名指出,對自己能力沒自信的人和職場新鮮人,都是容易被PUA的類型,「因為你就是覺得自己做不好,當別人說你不好的時候,你就很容易幫自己貼標籤」。不過黃揚名坦言職場PUA不容易察覺,建議可從以下幾個指標作為評估標準:
1. 公司流動率高:如果公司員工流動率高,代表你所在的職場不健康。
2. 付出和回報不成正比:評估薪資跟工作繁雜程度是否相符,如果薪水不高但老闆要求一堆或長期加班,那就要評估這份工作是否值得你繼續投入。
3. 全心投入還是被否定:如果覺得主觀的認定不準,也可以請周遭的人給你反饋。
除了覺察之外,更要提升自己「抗PUA」的體質。黃揚名提醒,最重要的是「不要太仰賴外在評價」,要有一個自我的評價體系,知道自己到底好或不好,如果只在意別人或外界評價,那就很容易受到影響。就職場狀況而言,他建議先找出客觀指標作為評估標準,「比方說你整理一個報表,以前可能花一個小時,現在只要花半個小時就做好了,你就會知道其實做得比以前好。」
遇到職場PUA 你能怎麼做?
如果已經遇上職場PUA,甚至是職場霸凌,除了離職外你還有什麼選項?
宇恒法律事務所所長沈以軒提醒表示,心理學的角度並非法律概念,還是要區分受侵害的內容,才能有效處理職場霸凌。可以參考以下步驟處理:
第一步:確認侵害者該負的法律責任(民事賠償、刑事罪責、公司內部懲處),以及保護者(雇主)該負什麼保護義務(主要是民事連帶賠償與主管機關行政罰鍰)。
第二步:辨別受侵害的樣態。
如果遇上主管以輕蔑性的侮辱用語攻擊,對方可能涉及《刑法》的公然侮辱罪和《民法》的侵害名譽權損害賠償。根據以往法院判例,曾有主管因為說出「以後絕對不要用女性或不要招募這種女人」、「腦袋裝屎」等貶低人格用語以及動作上的威嚇,遭法院認定為「侮辱言行職場暴力」。
至於職場PUA常見的霸凌現象,包括工作量過多卻有不合理的工作期限、或工作表現、地位、價值被主管刻意貶抑等,都屬廣義的職場不法侵害,對應到法律層面雖然並非明確的侵權行為,但沈以軒建議勞工可以先向公司申訴,由公司職安或管理部門調查、判斷,如果公司內部沒有依法處理時,員工可進一步向地方主管機關勞工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