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距離明年大選只剩半年,本屆立法院也只剩一個會期,民進黨過去7年完全執政,在立法院擁有過半席次,雖有不少政績,但仍有些曾是民進黨疾呼要通過法案,卻一直未能完成三讀,遲遲躺在立法院。《NOWnews今日新聞》盤點這些「沉睡法案」,是否有可能在立法院最後一個會期三讀通過,抑或要等明年立法院改選後,才有機會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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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黃國昌與網紅「館長」日前發動716大遊行,呼籲政府司法改革,提出九大訴求,其中包括要制定《吹哨者保護法》。黃國昌感嘆,《吹哨者保護法》是總統蔡英文上任後,召開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但2017年8月會議結論出爐迄今已6年了,修法進度卻是零,本屆立法院,甚至沒有行政院的版本,蔡英文政府真的有把《吹哨者保護法》當回事嗎?

國際透明組織致力推動公部門與私部門的吹哨人制度,希望藉由內部人的檢舉或警示,揭發組織內部的弊案,以免傷害公眾利益。許多先進國家近年都已建立完整的吹哨者保護法制,鼓勵吹哨者勇敢揭弊,2003年《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也要求締約國必須建立揭弊者保護之法制,國際透明組織把每年的6月23日訂為「世界吹哨日」,感謝所有起身揭弊的吹哨者。

2017年4月,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涉嫌違法放貸給三寶建設,就是由當時的永豐銀總經理張晉源爆料,張還被形容是「史上最高層級揭弊者」,不過後來張晉源卻遭永豐金報復,永豐金財務長、銀行總經理等七個職務都遭解除,後來甚至工作不保,還遭到提告,深陷司法泥淖。

當時朝野都疾呼,需要吹哨者保護法,鼓勵內部員工揭弊,也避免日後遭到報復。總統府召開司改國是會議,結論之一也提到,要強化防逃與追錢制度,並精進環境犯罪的追訴,研訂《揭弊者保護法》,保護內部吹哨者。

行政院也在2019年提出《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規定不得對揭弊者採取不利人事措施,包括免職、降調、減薪等等,否則公部門依《公務員懲戒法》等相關規定懲處,私部門可罰5萬到500萬元;故意揭露揭弊者身分、造成排擠或孤立的職場霸凌行為,也列為不利人事措施之一,揭弊者可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當事人可要求回復職務、回復原有工作條件與管理措施、補發工資及損害賠償等。

不過行政院的版本,2019年5月立法院初審後,卻一直未二讀三讀。2020年後,因立法院屆期不連續,修法要重新來過,但行政院也一直未重新提出修法版本。除了行政院外,立委不分朝野,也都有提出各種不同版本,共有15案,但2020年2月第十屆立委報到後,朝野立委提出的修法,則都還未在委員會審議過。

立法院昨審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時,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也提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2個月內提出《吹哨者保護法》版本送立院審議,不過未獲支持,保留送朝野協商。

對於各界殷殷期盼儘速通過《吹哨者保護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莊瑞雄表示,吹哨者條款在各個部會法條中就有,陳椒華把企業部分都納進來,射程範圍有點太大,民進黨團的態度認為要讓法治更完備是好事,但是本次臨時會到月底,未必要用限期的方式去處理。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表示,此次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協定談判過程中,台美雙方基於雙邊反貪法制標準相當,共同就協定內容逐條審查,過程嚴謹、充分溝通並就雙邊法規疑義即時說明回應,最終經台美雙方咸認符合協定內容之前提下予以簽署,並且也確認在反貪腐章節內容中並不包含修法議題,而是確認並規範雙方應建立採行相關措施鼓勵舉報並保護舉報人。

林子倫表示,台灣已於不同法規中分別訂有保護規範與措施,符合台美21世紀貿易協定反貪腐章節內容。在公部門部分,包含《貪污治罪條例》、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及《證人保護法》等,均對檢舉人提供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短期生活安置等保護及獎勵措施;私部門諸如勞工、環保、食安、金融等社會關注議題,亦由各主管機關分別於單行法規中訂有吹哨條款或檢舉獎金等保護措施。

林子倫表示,政府將持續推動《揭弊者保護法》草案立法,並聯合公、私部門共同推動良善的職場環境,積極保護揭弊者的權利,提升台灣反貪腐規範及建構廉能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