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吳儀文報導】一名陳姓兒科醫師日前在臉書PO文表示自己過去太溺愛孩子,使孩子變得很難管教,因此「用身體懲罰方式喚醒他們的神經警醒度」、「試圖讓他們將痛覺跟事件記憶連結」。但孩子的生母爆料指出,陳姓醫師所謂的身體懲罰是暴打孩子50幾個巴掌,已緊急通報家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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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貼文底下卻有不少網友認同醫師的行為,認為孩子有時確實需要用打的才會記得。但土城醫院兒童心智科醫師楊緯聖表示,打孩子可能當下有效,但下次會不會記得很難說,雖然臨床確實有「神經警醒度」這說詞,但根本不會用到「痛覺」,對專業人員而言陳醫師的說詞直白點就叫作「打醒你」的意思。

神經警醒度與「注意力」有關 與「痛覺」無關

「神經警醒度」是孩子整體注意力評估的一環,由於孩子在注意力上自我調節能力較不成熟,可以藉由一些感覺刺激調整警醒程度。當大人要和孩子溝通、請孩子做事情或調整行為時,孩子有適當的注意力才能專注在當下的情境或狀況。

楊緯聖醫師指出,一般來說增加注意力的方式包括所謂的「5感教育」,像視覺、聽覺、味覺、嗅覺、觸覺等,另外也會建議使用前庭覺、平衡覺、本體感覺等,去調整、改善孩子的注意力或警醒度,但沒有一個是痛覺,臨床上不建議也不應該用痛覺痛覺去增加個案的警覺度。

危險行為要打孩子才會怕? 下次才不會犯?

雖然調整神經警醒度的使用上,並沒有痛覺這部分,不過一般家長仍認為管教孩子需要用打的,尤其當孩子做出危險行為,例如:摸熱鍋、衝到馬路上等,打手心、屁股等較不會造成太大傷害,又能讓孩子知道自己做錯了,避免孩子再做同樣的危險舉動。但真的是這樣嗎?

楊緯聖醫師表示,教養孩子調整行為有很多種方式,打手心、屁股等比較像是「體罰」,但身體的處罰對行為的改變,基本上只有短期效果,沒有長期好處反而是長期有害,而且他只會害怕「打」,並不會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好、危險的,無法長期改變孩子的行為。

危險行為如何管教? 制止+重複練習「注意力」

楊緯聖醫師建議如果有危險行為當下只要「制止」就好,以孩子衝到馬路上為例,應立刻抓住孩子,讓他停下來,等孩子注意力放在大人身上後,和孩子約定無法牽手就不前進或回家;4歲以上的孩子,認知理解力較成熟,可再加上說明行為會產生哪些危險及後果,用這樣的方式,讓孩子感受危險與行為的不正確。

不過,危險行為制止後下次還是有可能會再犯,沒辦法一次就完全預防。楊緯聖醫師表示,這是因為「注意力」需反覆練習。

楊緯聖醫師進一步解釋,行為之所以會危險是因為孩子沒有注意到環境、自身、他人等狀況,讓孩子的注意力從自身想做的事(如:衝過去)轉移到注意周遭狀況,這過程需重複練習,孩子才有辦法知道這環境、場域遇到的問題可以在下次使用,並達到大人想要的行為結果。

管教與家暴不同 兒童虐待應積極介入通報

最後,楊緯聖醫師強調,雖然「管教」和「家暴」在華人社會界線很模糊,但基本上只要有身體的虐待、傷害等基本上就已經超過管教的範疇,「打」只會讓孩子害怕,孩子得到的結果只有拳頭很痛這件事,而不會認知到行為本身造成的影響。

此外,許多長期研究都指出體罰會「負面影響」長期神經變化,導致認知能力下降、行為問題及侵略傾向增加、低自尊、負面的親子關係等。楊緯聖醫師提醒,若有看到疑似「兒童虐待」的情形都應介入通報,寧可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人,即使錯報也能讓家長正視個人、家庭、孩子教養等問題,社工也可進一步把資源帶進家庭,相對來說也是一件好事。

健康醫療網提醒您: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或懷疑他人遭受虐待,請撥打113保護專線、110報案;家長若面臨孩童身心發展、親職教養挑戰,可以查詢「全台兒童心智科醫師分佈(https://www.tscap.org.tw/tw/Retail/ugC_Retail.asp)」 諮詢兒童心智科醫師!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5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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