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教育法》正在修法,教育部長潘文忠今(19)日指出,校長及教職員違反教育專業倫理,未成年學生一律禁止,成年學生則以「權勢關係」作為考量關鍵,涉及評分、考試、入學機會等不公平,均列入禁止的行為樣態,遇檢舉採個案認定。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表示,有些權勢關係不見得是直接對價的關係,加害者社會地位夠高,就可能形成權勢關係,呼籲處理相關個案時,加害者的社會影響力、與學生之間的對應關係等,都要納入脈絡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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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忠今天出席112年度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會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原《性平法》適用範圍為公私立各級學校,這次修法讓制度更完備,將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警察各級學校及少年矯正學校納入適用範圍,主管機關分屬國防部、內政部及法務部,待修法完成後,各校均應依法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潘文忠指出,《性平法》的推動將以權勢做為課責或調查的依據,若校長、教職員工對學生有違教育專業倫理的情形,一經檢舉即進入調查程序,調查小組的成員將全數外聘,且一律由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士來調查。

針對師生戀的議題,潘文忠說,過去僅列在準則、校園內違反教師專業倫理的規範,此次提升到「法」的層次,教職員工對未成年學生發生性或性別關係,會一律禁止;成年學生的部分,則會以有無「權勢關係」作為判斷,「權勢關係」包括教師擔任教學、指導、訓練、分配工作機會等的不對等權勢關係,違反教育倫理,將明確規範。

後續執行細節,教育部會邀請學者專家討論,整理出各種行為樣態及參考指引,供學校參考。

潘文忠進一步說明,大學師生戀會考慮是否有「權勢關係」,主因是會造成評分、考試、入學機會有所不公,因此列為要禁止的行為樣態,未來若有人檢舉,即刻進入調查程序,會就事實個案來調查。

對此,馮喬蘭指出,未成年學生本來就沒有合意性交的空間,但成年學生的權勢性侵就很複雜,情境與一般職場類似,一方面要保障成年人的性自主權,對於權勢性侵又要有處理機制,當中有一些要考量跟拉扯,沒辦法「 一刀劃下」,要梳理個案脈絡、情境、雙方對應關係等,才能真實呈現有無權勢關係。

她提醒,有時權勢關係不見得有明顯,像是指導、評分這類對價關係,有時一名具備名人光環的教授,或是獲獎無數、業界大老的老師,具有相當社會影響力,不需要直接與學生有對價關係,同樣能造成彼此位階不對等的狀況,這類的權勢關係、影響力,也要在個案調查中納入討論,像人本之前處理過教練與選手的個案,法官認為教練不具備評量成績的身分,所以不構成權勢性侵,但這個教練是帶選手入門的人,對選手來說,仍是難以抵抗的權威關係,這些都必須被納入脈絡思考,呼籲未來若遇到相關個案,調查小組要仔細盤算,加害者社會地位夠高就可能形成權力不對等的「權勢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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