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鑫鴻國際投資董事長郭台強,過去曾出資知名導演魏德聖,拍攝電影「賽德克.巴萊」,未料郭台強卻控訴魏德聖、及公司果子電影,積欠4500萬元未還,並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魏德聖兩度抗告均遭駁回,本月7日,北院裁定進行強制執行,對魏及其創辦的果子電影公司發出查封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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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影董事長郭台強控訴導演魏德聖,積欠4500萬元本票未還,並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圖/NOWnews資料照)  
據了解,去年間,鑫鴻國際投資公司主張,持有果子電影於2021年7月間簽下的本票,但直到2022年11月間,果子電影提示後仍未獲付款,鑫鴻國際因此提告、聲請強制執行,獲北院裁准。不過魏德聖及果子電影公司認為,雙方於2011年5月就電影「賽德克.巴萊」製作案簽訂買賣契約書,約定好由中影給付果子電影4億多元,作為轉讓「賽德克.巴萊」部分著作權的對價,認為雙方債權債務關係已不存在。

另外,果子電影並主張,中影趁魏德聖拍影片之際,要求魏再簽下本票以供擔保。魏德聖、果子電影表示,鑫鴻國際從未支付「賽德克.巴萊」著作權的買賣價金等費用,而會簽下本票,也係因為中影公司的帳務要求,但雙方實際上並無債務債權關係存在,加上本票並未載明到期日,且鑫鴻國際也從未要求付款,請求廢棄原裁定。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本票符合票據法相關規定、屬於有效本票;另外,魏德聖、果子電影雖主張雙方並無債權債務關係,但非北院必須審究範圍,因此駁回魏德聖方面之抗告。魏方面再度提起抗告,北院認為,鑫鴻國際依票據法規定,聲請裁准強制執行,屬於非訟事件,法院只需審查本票,至於雙方之債務爭執,應由發票人提起民事確認訴解,所以駁回抗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