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後出國旅遊熱度持續激增,不過有不少民眾面臨護照過期、訂票流程生疏的問題,由於航空產業有安全、安保等考量,往往遇到狀況時只能花錢買經驗,因此,網路旅遊業者易遊網也針對訂機票「常見9大問題」做出解答,提醒旅客「NO SHOW」、「重複訂位」都有可能讓上萬元機票直接作廢。
1、護照過期或是沒有護照可以先訂票嗎?
疫情近3年沒出國,許多民眾的護照早已過期或是剩不到半年效期,在無持有效護照的情況下,究竟是否可以先預訂機票?一般來說,並非所有航司機票都需要護照號碼和效期才能預訂,訂票時若沒有出現填寫護照號碼的必要欄位,即表示可以先預訂,但中英文姓名必須確保與原護照是一致的。
若護照號碼為必填項目,則需要辦理好護照後才能訂票,如填寫有誤,後續更改將依據各家航司規定,會有收取更改費用或無法更改的可能。還沒有護照的民眾,須特別注意的是,首次申辦時選用的英文姓名,必須透過外交部「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從4種拼音方式選擇其中一種,不能使用沒有在選項內的拼法,訂機票時亦務必與護照選擇的拼音相符。
2、英文姓名填錯可以更改嗎?
個人資料有誤最常發生的狀況就是旅客英文姓名寫錯,而更改姓名的政策,每間航空公司有所不同,有完全不能修改、不接受姓氏調整、修改字母不得超過指定數量、須與原發音相符才可更改等各種規定。
若在允許更改的情況下,會收取更改費用;若不符合更改規定,該機票就無法使用等於直接作廢,若可退票,則須負擔退票手續費並重新購票,相關損失則須自行承擔。因此,建議旅客訂票時,務必再次檢查個人資料的正確性。
3、機票有改票需求(日期/航班/航點),需要注意什麼?
機票改票規定依各航空公司有所不同,須先確認所訂機票是否可改票;若要更改航點,則須視航空公司規定, 並非所有航點都可調整。
由於每張機票的票規不盡相同,預訂機票時,務必詳閱所訂機票的規定與涵蓋內容,且需於出發前提出改票需求,避免因為NO SHOW(未於航司規定時限前取消訂位紀錄且未搭乘)造成無法改票或產生額外罰金。
4、若有NO SHOW紀錄,回程機票恐作廢
機票必須依開立時的行程順序使用,以來回機票來舉例,前段行程未使用,後段行程將無法使用,等於回程機票也會失效。之後需改票、加延機票效期的話,依造不同航司規定有機會先被收取罰金,再支付改票費用,除非直接作廢機票,則不需要收取罰款。
另外須注意的是,部分航司規定,於起飛前48小時或24小時前取消機位,同樣會被視為NO SHOW,因此要特別留意各家航司的規定,以免留下NO SHOW紀錄。
5、機票退票該注意什麼?
提出退票申請前,首先必須先確認票規是否為可退機票,如果為不可退票的機票,僅能取消訂位,但無法退返機票費用。如可退票之機票,退票申請送交航空公司審核,要注意退票必須於出發前提出申請,若為NO SHOW紀錄,可能會被收取更高額的退票費用,甚至最壞狀況會被航空公司拒絕受理退票。
6、切記別重複訂位
重複訂位包含相同日期的航班,或是相同日期或相近時間點的不同航班,皆會被視為是相同行程的機票,依照航空公司規定,同一旅客不可有重複預訂的情況。否則, 所訂機位將會被航空公司全數或部分取消,且不會退返費用, 旅客得自行吸收與承擔。
若發生誤訂機票的情形, 建議先盡速與客服聯繫取消訂位或退改票,切忌貿然重複預訂, 以免造成更多損失。
7、轉機需不需要簽證?
持台灣護照的旅客,在多數國家轉機不入境的情況下,是不需要持該國簽證,但仍有部分國家是必備文件,常見國家包含:中國大陸轉機需持台胞證、美國轉機需有ESTA、加拿大和紐西蘭需要ETA、澳洲則是轉機停留超過8小時就需要準備ETA。如有搭乘轉機航班的旅客,建議至外交部或各國駐台辦事處,瞭解所持護照國籍與相對應的轉機規定,以免有所遺漏。
8、雙重國籍有兩本護照,使用哪一本訂票
如為雙重國籍,務必留意出入境同一國家需使用同一本護照為準則,並確認各國出入境的護照使用與目的地簽證,以利訂位。不過,部分國家不承認雙重國籍,例如泰國、馬來西亞等,往返這些國家則需要使用同一本護照出入境。
舉例來說,如為台灣/美國雙國籍,預計前往美國,多數旅客會使用「台灣護照」出入境台灣,並使用「美國護照」出入境美國。故可先行確認兩本護照上英文姓名是否相同,如為不同之英文姓名,建議使用美國護照之英文姓名預訂機票,並於台灣機場出示兩本護照使用。
9、班機延誤或取消
遇到航班異動時,航空公司若無提供替代航班,大多會以特殊退票免扣手續費的方式辦理(部分航空公司可能以代金券替代退款);若有替代航班的情況下,旅客欲選擇其他航班,除了須取得航空公司同意外,如有價差情況,航空公司並不會吸收或賠償,旅客須自行補差額。
因此,疫後出國航變情況難以掌握,為彌補可能損失,建議可投保旅遊不便險,但各家保險公司理賠項目不盡相同,保障內容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務必再三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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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近3年沒出國,許多民眾的護照早已過期或是剩不到半年效期,在無持有效護照的情況下,究竟是否可以先預訂機票?一般來說,並非所有航司機票都需要護照號碼和效期才能預訂,訂票時若沒有出現填寫護照號碼的必要欄位,即表示可以先預訂,但中英文姓名必須確保與原護照是一致的。
若護照號碼為必填項目,則需要辦理好護照後才能訂票,如填寫有誤,後續更改將依據各家航司規定,會有收取更改費用或無法更改的可能。還沒有護照的民眾,須特別注意的是,首次申辦時選用的英文姓名,必須透過外交部「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從4種拼音方式選擇其中一種,不能使用沒有在選項內的拼法,訂機票時亦務必與護照選擇的拼音相符。
2、英文姓名填錯可以更改嗎?
個人資料有誤最常發生的狀況就是旅客英文姓名寫錯,而更改姓名的政策,每間航空公司有所不同,有完全不能修改、不接受姓氏調整、修改字母不得超過指定數量、須與原發音相符才可更改等各種規定。
若在允許更改的情況下,會收取更改費用;若不符合更改規定,該機票就無法使用等於直接作廢,若可退票,則須負擔退票手續費並重新購票,相關損失則須自行承擔。因此,建議旅客訂票時,務必再次檢查個人資料的正確性。
3、機票有改票需求(日期/航班/航點),需要注意什麼?
機票改票規定依各航空公司有所不同,須先確認所訂機票是否可改票;若要更改航點,則須視航空公司規定,
由於每張機票的票規不盡相同,預訂機票時,務必詳閱所訂機票的規定與涵蓋內容,且需於出發前提出改票需求,避免因為NO SHOW(未於航司規定時限前取消訂位紀錄且未搭乘)造成無法改票或產生額外罰金。
4、若有NO SHOW紀錄,回程機票恐作廢
機票必須依開立時的行程順序使用,以來回機票來舉例,前段行程未使用,後段行程將無法使用,等於回程機票也會失效。之後需改票、加延機票效期的話,依造不同航司規定有機會先被收取罰金,再支付改票費用,除非直接作廢機票,則不需要收取罰款。
另外須注意的是,部分航司規定,於起飛前48小時或24小時前取消機位,同樣會被視為NO SHOW,因此要特別留意各家航司的規定,以免留下NO SHOW紀錄。
5、機票退票該注意什麼?
提出退票申請前,首先必須先確認票規是否為可退機票,如果為不可退票的機票,僅能取消訂位,但無法退返機票費用。如可退票之機票,退票申請送交航空公司審核,要注意退票必須於出發前提出申請,若為NO SHOW紀錄,可能會被收取更高額的退票費用,甚至最壞狀況會被航空公司拒絕受理退票。
6、切記別重複訂位
重複訂位包含相同日期的航班,或是相同日期或相近時間點的不同航班,皆會被視為是相同行程的機票,依照航空公司規定,同一旅客不可有重複預訂的情況。否則,
若發生誤訂機票的情形,
7、轉機需不需要簽證?
持台灣護照的旅客,在多數國家轉機不入境的情況下,是不需要持該國簽證,但仍有部分國家是必備文件,常見國家包含:中國大陸轉機需持台胞證、美國轉機需有ESTA、加拿大和紐西蘭需要ETA、澳洲則是轉機停留超過8小時就需要準備ETA。如有搭乘轉機航班的旅客,建議至外交部或各國駐台辦事處,瞭解所持護照國籍與相對應的轉機規定,以免有所遺漏。
8、雙重國籍有兩本護照,使用哪一本訂票
如為雙重國籍,務必留意出入境同一國家需使用同一本護照為準則,並確認各國出入境的護照使用與目的地簽證,以利訂位。不過,部分國家不承認雙重國籍,例如泰國、馬來西亞等,往返這些國家則需要使用同一本護照出入境。
舉例來說,如為台灣/美國雙國籍,預計前往美國,多數旅客會使用「台灣護照」出入境台灣,並使用「美國護照」出入境美國。故可先行確認兩本護照上英文姓名是否相同,如為不同之英文姓名,建議使用美國護照之英文姓名預訂機票,並於台灣機場出示兩本護照使用。
9、班機延誤或取消
遇到航班異動時,航空公司若無提供替代航班,大多會以特殊退票免扣手續費的方式辦理(部分航空公司可能以代金券替代退款);若有替代航班的情況下,旅客欲選擇其他航班,除了須取得航空公司同意外,如有價差情況,航空公司並不會吸收或賠償,旅客須自行補差額。
因此,疫後出國航變情況難以掌握,為彌補可能損失,建議可投保旅遊不便險,但各家保險公司理賠項目不盡相同,保障內容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務必再三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