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14)日提案,下周召開臨時會,處理性平三法、《外役監條例》修法,審查「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等事項。這是本屆立院第七會期休會後,第二次的臨時會,民進黨政府2016年上台、完全執政後,已召開過15次臨時會,加上這次已是第16次,打破國民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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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立法院組織法》規定,立法院停開院會期間,遇重大事項發生時,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得恢復開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則列出,需要開臨時會的狀況,包括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立法院應於三日內召開臨時會;另一則是立法院休會期間,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七日內舉行臨時會。

立法院第一屆萬年國會時代,曾召開過兩次臨時會,第二屆未召開臨時會,第三屆1次、第四屆兩次,第五屆3次,第六屆2次。但第七屆立法院改為單一選區制後,加上國民黨完全執政,召開臨時會次數明顯增加,第七屆6次,第八屆6次,在這8年期間共開了12次,也不乏一個會期休會後開兩次臨時會的狀況。

但第九屆民進黨完全執政後,召開臨時會狀況更頻繁。第九屆就召開了10次,甚至還有休會後召開三次臨時會的狀況,第十屆則召開了十次。換句話說,在前總統馬英九2008年執政前,立法院召開10次臨時會,但馬英九執政的8年,就召開了12次臨時會,2016年總統蔡英文上任迄今,任期尚未結束,就已經開了16次臨時會。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表示,臨時會不是正常的會期,也非常態,只是民進黨在當時有特殊需要過水的途徑。正常來說,在立法院正常會期中審查法案,會進入委員會進行完整的討論,但臨時會非常態,作法也完全不一樣,壓縮了在野黨、民間社會表達意見的時間、空間,讓民進黨可以便宜行事,最後用人數多數輾壓、通過,完全不尊重在野黨、民間的不同意見,只是想「過水」立法院,實行政治目標,某種程度也悖於立法院審查法案的制度及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