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組長張之明,因涉嫌透過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收受業者賄賂,昨天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經台北地院漏夜開庭,今(14)日清晨裁定2人羈押禁見,另外,同案遭聲押的2名行賄業者,法院裁定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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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法官認為,依據張之明、張騰龍的供述及各項卷證,足認張等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其中,張之明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2人又有滅證、串供證之虞,有羈押禁見之必要。

另外,涉行賄的陳姓、江姓業者,法官審酌,陳坦承行賄,也有串證之虞,且同案收賄的公務員已收押,裁定300萬元交保,並禁止與案件相關人聯絡;江坦承行賄,有1筆行賄金額較高外,其餘行賄利益均為餐飲,考量權衡比例原則,裁定70萬元交保,禁止與被告、證人聯繫。若經檢察官查知陳、江2人有與相關人聯繫,法院得改命羈押。

8年8800億元的前瞻計畫,包含:綠能、數位、水環境、軌道、城鄉建設等項目,營建署又握有審核權,有廠商想爭取前瞻補助或該署標案,涉透過遊走藍綠陣營的「力大生技」創辦人張騰龍牽線行賄公務員。

據了解,張騰龍過去長期擔任民進黨團的立委助理,目前為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服務,掛名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但實際上有外面的主業;張騰龍與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為堂兄弟,是親戚關係。

▲鄭天財執行長張騰龍(圖/翻攝畫面,2023.07.13)
▲鄭天財執行長張騰龍(圖/翻攝畫面,2023.07.13)
檢調掌握,張之明、道路工程組詹姓課長涉於2021、2022年間,透過「白手套」張騰龍收賄,以協助行賄業者取得前瞻補助或雲林綠電等標案。

檢調12日兵分22路搜索相關人等的辦公室、住處等地,約談張之明、張騰龍、詹姓課長、涉案業者共23人到案,13日凌晨聲押張之明、張騰龍、陳姓、江姓業者等4人,詹姓課長諭令以50萬元交保,黃姓、莊姓業者各以3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