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到花蓮,想來個飆沙之旅,很抱歉!花蓮縣政府前天(11)宣布,即起沙灘地全面禁止沙灘車活動,依騎乘場域不同訂有不同罰金,在馬路最低罰1200元,但在國有林最高可罰30萬元,且得按次連罰。《NOWnews今日新聞》電訪花蓮知名沙灘車教練阿佑,他不平因一紙命令瞬間失業,批評「事前完全沒有溝通」,氣得揪團開車殺上台北,要赴立法院找縣長徐榛蔚老公、立委傅崑萁陳情。
花蓮新城鄉有20餘家沙灘車業者,活動內容為讓遊客在基地練習騎沙灘車,再走鄉間小路往沙灘移動,在熱門時段,有上百輛沙灘車奔馳於海邊,業者於沙灘上擺設裝置藝術,提供遊客拍照留念。不過沙灘車活動曾遭民代、環團公開反對,認為破壞環境,引發討論。
縣府指出,依中央發布沙灘車管理指引,決議以各機關所轄區域權管法規管理,如沙灘車行駛道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河川區域內,行駛車輛於指定通路外,處25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另依森林法,在國有林及保安林範圍內,原則不允許車輛或其他動力式機械器具進入,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在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為獨占性使用或設置人為設施者,將依海岸管理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對此,花蓮沙灘車天空之鏡教練阿佑稍早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電話訪問,表示其經營的曼波海灘和神秘海灘不同,腹地較大,也每月淨灘維護環境,現正值暑假旺季,但縣府事前完全沒有溝通就全面禁止,讓他們措手不及,嘆說「至少先討論一下啊」。
阿佑表示,當地20多家業者相約今(13)天上午赴立法院,要找縣長老公、立委傅崑萁陳情,他受訪時正在開車往立法院路上,期盼事件還有轉圜空間,讓業者有生存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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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指出,依中央發布沙灘車管理指引,決議以各機關所轄區域權管法規管理,如沙灘車行駛道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河川區域內,行駛車輛於指定通路外,處25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另依森林法,在國有林及保安林範圍內,原則不允許車輛或其他動力式機械器具進入,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在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為獨占性使用或設置人為設施者,將依海岸管理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對此,花蓮沙灘車天空之鏡教練阿佑稍早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電話訪問,表示其經營的曼波海灘和神秘海灘不同,腹地較大,也每月淨灘維護環境,現正值暑假旺季,但縣府事前完全沒有溝通就全面禁止,讓他們措手不及,嘆說「至少先討論一下啊」。
阿佑表示,當地20多家業者相約今(13)天上午赴立法院,要找縣長老公、立委傅崑萁陳情,他受訪時正在開車往立法院路上,期盼事件還有轉圜空間,讓業者有生存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