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3日電)檢調獲報,指營建署張姓組長、詹姓課長涉收賄數百萬元。營建署今天說,兩人將立即調離主管職務,並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釐清案情,如有人員涉及不法,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依法處理。
檢調獲報,指張男、詹男涉嫌於民國110年至111年間,疑似透過某立委張姓執行長牽線,收受數家業者賄賂,暗中給予業者投標指導與協助,而護航雲林縣綠電案、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等多起標案,再輾轉透過張姓執行長向地方政府申請前瞻計畫補助,粗估收賄金額達新台幣數百萬元。
內政部營建署上午透過新聞稿表示,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到營建署搜索及約談相關人員,營建署尊重並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釐清案情,如有人員涉及不法,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依法處理。
營建署指出,這兩名人員將立即調離主管職務,後續全力配合司法調查;營建署並重申,要求人員應謹慎自律,嚴守法令分際,並持續強化內部防弊作為,防杜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編輯:郭無患)11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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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上午透過新聞稿表示,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到營建署搜索及約談相關人員,營建署尊重並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釐清案情,如有人員涉及不法,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依法處理。
營建署指出,這兩名人員將立即調離主管職務,後續全力配合司法調查;營建署並重申,要求人員應謹慎自律,嚴守法令分際,並持續強化內部防弊作為,防杜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編輯:郭無患)11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