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新法規範,自6月30日起正式上路,汽機車若不停讓行人,罰鍰從3600元加重至6000元,只是若行人違規闖紅燈而釀禍,汽車和行人雙方都得開罰且有肇責,引發駕駛人不滿,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今(11)日表示,針對行人違規闖紅燈罰500元,未來也將研擬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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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擺脫行人地獄罵名,交通部修法汽車不讓行人罰6000元,已在6月30日上路,只是有不少駕駛人指控,有多名路人會有違規闖紅燈、走斑馬線的狀況發生,新制頒布後,見行人違規在馬路上還為此緊急煞車,嚴重影響到用路安全,因此提出呼籲,希望除了加重違規駕駛人的罰鍰之外,也需提高行人違規行為的罰款。

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規範內容應該要進行多方的考量,不然依現行駕駛未禮讓行人的罰金6000元,行人違規闖紅燈卻只要罰500元,直言「不符比例原則」。

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今日受訪時表示,近來到各地方視察,發現汽機車停讓行人已經有很大效果,過去外國人來台灣覺得是行人地獄,行人在穿越道也常受傷,因此採用嚴格執法改善,希望短期內建立停讓文化。

至於行人違規闖紅燈,王國材表示,交通部會進行討論,將會來修法提高500元罰責,但牽涉處罰條例修改,會到立法院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