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拍板「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稅2.0),從縣市各別歸戶,改為全國總歸戶,非自住稅率1.5%至3.6%間,調升至2%至4.8%,被批「沒用」。專家觀察欲售掃盤客成本將增加,也擔憂增加的稅金會轉嫁到租屋族身上。而長期關注居住政策的OURs都市改革組織則建議中央開徵「囤房特別稅」,才能真正對症下藥。
OURs認為,現行房屋稅的計算方式為「稅基乘稅率」,稅基評定則是地方政府的權責。在稅基普遍過低的狀況下,略微調升稅率效果極微小,根本難以達成改變使用狀態的目標。這兩年囤房稅進展甚微的結果已然證實,侷限在現行房屋稅框架中,實難達成這個目標。
因此OURs建議採中央開徵「囤房特別稅」的作法。透過這些設計,既可避免「稅負不重」產生的無效反挫,也無須陷入中央對地方自治事項過度干預、互踢皮球等爭議,執行上也不用處理地方議會立法配合等問題。
政府推動政策改革,應以適切的資料和分析為基礎,而非以政治與選舉考量掩蓋實質問題;與此同時,目前立院三個在野黨亦應謹慎思考對應政策,莫要陷入隨財政部版起舞的「陷阱」,淪為在「房屋稅條例」的框架下彼此喊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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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OURs建議採中央開徵「囤房特別稅」的作法。透過這些設計,既可避免「稅負不重」產生的無效反挫,也無須陷入中央對地方自治事項過度干預、互踢皮球等爭議,執行上也不用處理地方議會立法配合等問題。
政府推動政策改革,應以適切的資料和分析為基礎,而非以政治與選舉考量掩蓋實質問題;與此同時,目前立院三個在野黨亦應謹慎思考對應政策,莫要陷入隨財政部版起舞的「陷阱」,淪為在「房屋稅條例」的框架下彼此喊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