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住家都裝有防盜鐵門,不過,民進黨市議員陳雅惠最近接獲民眾陳情,住家社區管委會張貼公告,要求自行加裝鐵鋁門需拆除,否則市府都發局將開罰,引起住戶恐慌,議論紛紛,批擾民。台中市都發局表示,如果妨礙逃生路徑,必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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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雅惠表示,接獲台中市南區一處社區大樓管委會委員盧先生陳情,有多位住戶像他反映,社區管委會今年六月與七月相繼貼出公告,住戶自行加裝鐵鋁門,如往樓梯方向開啟,擋住樓梯或其他住戶逃生方向,都屬於不合格,限7月5日前拆除,如未完成,都發局將依建築法91條第一項規定,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得連續處罰,罰單將由違規戶自行承擔,住戶感到不安。


盧先生表示,住戶家私設的鐵門,已經裝很久了,有的甚至是前屋主裝設,沿用迄今,之前消防安全檢查都通過,最近遇上公共安全檢查,卻列為不合格,要他們拆掉,讓人不滿,憂心拆了鐵門,萬一遭小偷怎麼辦,希望市府審慎處理。


陳雅惠說,她支持嚴格執行公安檢查,呼籲市民千萬不要擅自阻礙、封閉避難逃生通道,或堆積雜物影響避難逃生動線暢通。不過,要住戶拆掉自家的防盜鐵門,勢必引起恐慌,如何認定家戶鐵門妨礙逃生,都發局應嚴謹看待,避免衍生民怨。


都發局說,為維護民眾安全,都發局依營建署要求於去年公告符合一定條件的集合住宅,今年1月1日起應辦理建築物公安檢查申報作業,依建築技術規則第33條規定,各樓層進入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其開向樓梯平台門扇的迴轉半徑不可與安全或特別安全梯內樓梯寬度的迴轉半徑相交;另各住戶大門加裝防盜鐵門於向外開啟時,若妨礙逃生避難路徑則涉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應加以拆除;若住戶無涉以上情形,經專業檢查人員檢查無妨礙逃生避難者,則無須拆除。


都發局說明,檢查人員若有發現加裝鐵門缺失需改善,應詳細向大樓管委會及住戶說明法規依據,各社區也可透過專業檢查人員評估建議提出改善計畫,並有一個月的緩衝改善期,若大樓社區工程改善時間較長,可檢附完整工程契約書、改善工程計畫、經費概算表、工程時程表、目前改善工程進度說明及現況進度照片數張等資料,向都發局提出展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