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6)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稅由「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稅率亦由現行1.5%至3.6%,提高2%至4.8%,並要求地方政府都必須訂差別稅率。不過,學者認為,政策目的看來仍是「量能課稅」,非真正要打「囤房」,而且增加的持有成本仍可轉嫁,租屋黑市問題依舊存在,加上稅基包括房屋評定現值仍偏低,因此,能降低囤房意願效果仍有限,再加上「全國歸戶」的第4戶「囤房」如何認定?這些都會影響之後政策執行的效果,本來影響面就不大,若再開一堆後門,政策效果恐怕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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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2022年7月公布的全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籍歸戶統計,2022年有52.59萬人持有非自住房屋,較2021增加2.37萬人,但持有3戶以上非自住房屋者逐年下降,其中持有5戶以上由9400人降至9127人,持有10戶以上的囤房大戶則由1703人降至1659人。

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指出,就市場結構來看,財政部之前公布的統計數據,其實台灣多數是小囤房戶,囤房大戶占比不高,況且租金黑市問題仍存在,有些人囤房出租也不會報稅,也就是說,每個有3戶的「囤房」免稅額,基本上囤房稅的影響打擊面就不大。

雖然過去囤房稅是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要不要採差別稅率,這次2.0方案則將要求地方政府都必須訂差別稅率,但章定煊認為,目前調高的是名目稅率,怎知地方政府會不會因承受選舉等壓力,在稅基包括房屋評定價值、公告地價等進行調整,變向降低囤房者的持有成本,這樣實質稅率還是上不去。

再來,政府推出囤房稅2.0方案政策目的是什麼?章定煊指出,目前看來只是「量能課稅」,即有能力囤房的人就多負擔一點、多繳一點稅,「可是你會因多繳一點稅就把房子賣了嗎?以新加坡來說也有課豪宅稅,稅率很高,國外通常不希望你做囤房,在稅率就會非常重,可是現在台灣要推的2.0方案,最高稅率4.8%,可能1年稅金從幾千元變1、2萬元,囤房者不會因稅金加重一點就把房子賣掉,就像2011年曾課過奢侈稅,後來停徵,顯然這達不到政策目的。」

此外,囤房稅2.0方案能否降低囤房意願?章定煊表示,即便課了囤房稅,還是可以轉嫁給租客,畢竟目前看就是「量能課稅」,只是多繳一點稅,對囤房行為及降低囤房意願沒太大影響,政策效果有限,因為囤房稅還是可以轉嫁,尤其台灣租金報酬率偏低,囤房者可以調高房客租金,因此,看來政策宣示意義仍大於實質效果。

至於囤房計算從「地方歸戶」改「全國歸戶」,他認為這還有技術性問題存在,例如持有4戶以上房屋者,到底哪一戶要認定為「囤房」?例如某人3間帝寶及1間舊公寓,會不會將持有成本較低的房子申報非自住?這些技術性問題都要解釋清楚。章定煊說,如果政府相關細節訂的不夠完善,會有很多漏洞可鑽,本來影響面就不大,如果再開一堆後門,政策效果就更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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