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到1998年間,中藥商全國聯合會為取得中藥師調劑權,推動修正《藥事法》草案,為讓法案過關,還涉嫌行賄多名立委,有8名前後任立委遭起訴。全案唯一被判有罪的被告邱垂貞,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更五審的公務員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3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全案起因,前民進黨立委邱垂貞領銜提案《藥事法》第103條修正案,希望修改成中藥販賣業者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就擁有調劑權。該修正案,於1998年5月30日闖關成功。
後因2002年底,檢方接獲中藥商全聯會成員檢舉,質疑全聯會帳目不清,要求查帳,檢調竟循線查出,包含邱垂貞在內等8位立委,在推動藥事法修法過程中,陸續收受賄賂。
2008年,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起訴邱垂貞、李俊毅、趙永清、許舒博、馮定國、廖福本、林光華、陳鴻基等8人。
此案偵審耗時20年,一審認定邱垂貞、廖福本有罪,但二審認定8人均有罪,後來案件在二、三審間來回。
2013年間,李俊毅、趙永清、陳鴻基3人率先獲判無罪確定,廖福本因死亡獲判公訴不受理。後來,林光華、馮定國(已死亡)、許舒博也陸續獲判無罪確定。
僅邱垂貞自一審到更五審都被認定有罪。前(2021)年,更五審認定,邱垂貞明知胞兄收受饋贈,也知道該筆款項是中藥商公會為了尋求修法而匯款,邱仍持續推動修法,他收500萬元與職務上行為有對價關係,構成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3年10月刑、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500萬元沒收,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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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因2002年底,檢方接獲中藥商全聯會成員檢舉,質疑全聯會帳目不清,要求查帳,檢調竟循線查出,包含邱垂貞在內等8位立委,在推動藥事法修法過程中,陸續收受賄賂。
2008年,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起訴邱垂貞、李俊毅、趙永清、許舒博、馮定國、廖福本、林光華、陳鴻基等8人。
此案偵審耗時20年,一審認定邱垂貞、廖福本有罪,但二審認定8人均有罪,後來案件在二、三審間來回。
2013年間,李俊毅、趙永清、陳鴻基3人率先獲判無罪確定,廖福本因死亡獲判公訴不受理。後來,林光華、馮定國(已死亡)、許舒博也陸續獲判無罪確定。
僅邱垂貞自一審到更五審都被認定有罪。前(2021)年,更五審認定,邱垂貞明知胞兄收受饋贈,也知道該筆款項是中藥商公會為了尋求修法而匯款,邱仍持續推動修法,他收500萬元與職務上行為有對價關係,構成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3年10月刑、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500萬元沒收,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