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一名陳姓男檢察官捲入性騷案件!一名女大生報案稱,上月她騎乘機車不慎與騎腳踏車的陳男,發生擦撞事故,女大生表明身上錢不夠,陳男竟脫口而出「難道可以以身相許嗎」,後續雙方協調賠償期間,陳男也多次說出「做愛」、「開房間」等涉及性騷擾的字眼;對此,今(28)日北檢證實確有此事,已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會,決議將陳男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
據了解,陳姓檢察官現年40多歲,日前騎腳踏車返家途中,疑似遭到女大生騎乘的機車發生擦撞事故,陳男因此向女大生索賠1000元,不過女大生身上現金不夠,雙方在協調賠償方式的過程中,陳男竟說出「難道也可以以身相許嗎」,後續更是多次「做愛」、「開房間」等字詞,女大生警覺不對,打開手機錄音軟體,將陳男的不當言詞通通錄下,隨後報警處理。
北檢指出,經本署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會於6月28日早上召開會議,決議「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若審議結果有懲戒必要,將由司法院懲戒法庭審理。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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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指出,經本署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會於6月28日早上召開會議,決議「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若審議結果有懲戒必要,將由司法院懲戒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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