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7.03)300萬租屋族注意!營建署300億擴大租金補貼方案,2023至2024年度在7月3日上午9時開放申請,至明(2024)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截止,依申請人身分與租屋縣市別,提供每戶每月2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租金補貼,有4類人再享最高1.8倍加碼,相當最高領1萬4400元同樣不用房東同意,也不用提供房東資料。特別的是,這次補貼對象擴大到18歲以上的租屋族群。「我是和朋友分租的,只有1份契約能申請嗎?」《NOWnews今日新聞》整理「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懶人包,申請資格與方式、進度查詢,以及和二房東租屋能領嗎?中途搬家怎麼辦?等8大QA,帶讀者一文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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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租金補貼將在7月3日開放申請,截止日到明(2024)年12月31日下午5時。(示意圖/記者徐銘穗攝)
▲2023租金補貼將在7月3日開放申請,截止日到明(2024)年12月31日下午5時。(示意圖/記者徐銘穗攝)
📌Q: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申請租屋補貼?門檻很高嗎?
A:申請者要有符合4項條件,首先必須在國內設有戶籍,二是家庭成員名下都沒有房屋,三是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低於租屋縣市公告最低生活費3倍,如台北市是5萬7039元、新北市4萬8000元等(詳見下圖)。最後是,申請時家庭成員都沒有接受社會住宅、出租住宅或其他住宅相關協助,但若自願放棄原租金補貼者不受限。

▲各縣市公告最低生活費3倍。(圖/翻攝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站)
▲各縣市公告最低生活費3倍。(圖/翻攝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站)
📌Q:補貼金額差別在哪裡?加碼倍數怎麼計算?
A:每月領2000元還是領8000元?主要差在「身分別」與「租屋縣市別」。申請者身分分三級,第一級為家庭成員2人以上且具低收戶身分或家庭成員3人以上且具中低收入戶身分第三級是家庭成員就你一人且未滿40歲,又不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而先跳過的第二級是不屬第一與第三級者。

釐清申請身分級別後,再依租屋處的縣市區別,租金相對較高的台北市,第一級申請者可領8000元、第二級領5000元、第三級則是3000元,新北、台中、台南與高雄都會區,以及新竹縣市與桃園市依序是5000元、4000元與2400元,新北4都偏遠區與其他縣市則是3600元、3200元及2000元。

有4類人再享加碼倍數,包括未滿40歲的單身青年、2年內新婚家庭、育未成年子女(胎兒也算)家庭,及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單身青年有1.2倍加碼、新婚家庭有1.3倍加碼,養1個小孩加碼1.4倍、2人1.6倍、3人是1.8倍,經濟弱勢加碼1.4倍、社會弱勢加碼1.2倍。

要注意同時符合2種以上加碼者,是擇高補貼,不是累加。舉例,若你是2年內新婚家庭且有2個小孩、老婆肚子裡還揣著1胎寶寶,又是第一級身分並租住在台北市的話,可領租金補貼8000元,在加碼部分雖符合新婚家庭的1.3倍也符合3子女的1.8倍,但二者擇高1.8倍補貼,也就是8000元x1.8倍,補助金為1萬4400元。

▲租金補貼金額加碼表。(圖/翻攝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站)
▲租金補貼金額加碼表。(圖/翻攝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站)
📌Q:申請要準備什麼資料?怎麼申請?
A:申請檢附文件有8項,前3項為所有申請者都要準備的,包括申請書、定期租賃契約影本、申請人名下金融帳號,後5項則視申請者身分是否符合加碼資格,有需要才要準備,包括若育有寶寶要附近1個月產檢醫療紀錄、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載有子女以外者監護記事的戶籍資料、外籍或無國籍家庭成員要附移民署核發的統一證號。

申請方式部分,先前已核准且正在領租金補貼的「舊戶」,除非你沒再租屋了,否則不用再度申請,系統會直接帶入,繼續按月發補助金到租約結束。至於新申請者有以下3種申請管道:
1、線上申請:請準備好上述檢附文件到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https://www.cpami.gov.tw)右側→「重要政策」→「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站提出,存檔後點選送出才算完成。

2、臨櫃申請:請在上班時間洽各縣市都市發展局或地政處或工務處等單位辦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時段詳【112-113年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租金補貼之單位、地址、電話及臨櫃時間】。
3、郵寄辦理:不便線上或透過社會福利、民政體系及相關民間團體協助及臨櫃辦理者,可以下載紙本申請書郵寄到內政部營建署或上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指定機關辦理。

📌Q:租的房子要符合什麼條件?違建可以嗎?
A:首先,承租的房子不可以載居住以外的用途,如小吃店等,且建物用途要符合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或是建物登記主要用途含有「住」、「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字樣。
再來,申請者必須是租賃契約中的承租人,不可以造假,承租人與房屋所有權人不可以是直系親屬,就是你不可以和自己的阿公阿嬤租房子。
而且,不可以是24小時住宿機構,像長照中心、教養安置機構。最後是,每月租金不得超過所屬縣市的租金上限,北市上限為5萬5000元,新北、桃園、台中及新竹縣市是4萬5000元,台南與高雄市4萬元,其他縣市則是3萬9000元。至於違建能申請嗎?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就能申請。

▲同一租賃契約承租人有2人以上,要在契約上註明清楚,寫明約定分別負擔的租金金額,只要符合資格也可申請租金補貼。(示意圖/翻攝小花媽臉書)
▲同一租賃契約承租人有2人以上,要在契約上註明清楚,寫明約定分別負擔的租金金額,只要符合資格也可申請租金補貼。(示意圖/翻攝小花媽臉書)
📌Q:我和朋友分租整層,可以申請嗎?租賃契約只有一份怎麼辦?
A:只要符合申請資格都可以申請喔。如果和朋友分租整層,同一租賃契約承租人有2人以上,應該在契約上註明清楚,並寫明約定分別負擔的租金金額,沒有約定個別負擔租金金額的話,則推定為均等。

📌Q:我是跟「二房東」租房,也可以申請嗎?該怎麼做?
A:如果出租人不是房屋所有權人,也就是「二房東」,建議在檢附租賃契約影本時,一併附上所有權人同意書、委託書或授權書等證明文件,如果申請當下未檢附所有權人同意書、委託書或授權書等,機關審核如有疑慮,將請申請人補件以進行審核。

📌Q:申請要先取得房東同意嗎?房東會被「追稅」嗎?會被轉嫁到租金上嗎?
A:不用取得房東同意就可申請,也不用擔心會被房東報復,因為只要房屋是合法住宅,房客通過租金補貼,房東就會變成「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最高1萬5000元免稅額、房屋稅及地價稅都比照自住稅率的稅賦優惠,反而房東還減稅。

📌Q:要怎麼查詢辦理進度及聯繫審查人員?
A:請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s://www.cpami.gov.tw)右側→「重要政策」→「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點選「進度查詢」,驗證身分後即進行查詢,查詢結果會顯示案件進度及審查人員聯絡電話。

📌Q:如果租約到期或是中途換租屋處,可以繼續領租金補貼嗎?
A:都可以喔,只要還有租屋事實就能繼續領。不過,必須在租約到期或搬家的3個月內,檢附符合租金補貼規範的新租賃契約,透過線上補件或郵寄補件辦理,內政部營建署自契約生效日起,按月續撥租金補貼。

最後,如果還有其他問題也可透過以下3種管道查詢:
1、內政部營建署諮詢專線:(02)7729-8003【專人接聽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6:00】
2、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s://www.cpami.gov.tw)右側→「重要政策」→「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
3、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詳112-113年辦理租金補貼之單位、地址及電話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