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6)日交通部決議,斑馬線上禮讓行人標準維持3公尺,30日起將提升罰鍰至6000元。然而3公尺該如何界定?逢甲大學建設學院智慧運輸與物流創新中心副主任鍾慧諭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認為,執法人員可能會較為寬鬆,她也建議,保護行人通行,應設置避車道、斑馬線內縮、提高斑馬線彩度,讓駕駛更能清楚了解行人穿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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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頒布斑馬線「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新制規定,引發社會議論後緊急喊卡。對此,交通部昨日進行「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停讓」討論,歷經3.5小時會議討論,與會的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會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標準維持3公尺,違規將提高罰則,可開罰6000元。

鍾慧諭認為,台灣交通法規與行車規範並無統一標準,以執法層面來說,最好是看到行人在斑馬線上,駕駛就要停等,但這樣對行車效率會有很大的影響,因此先前有方案是人車禮讓距離為1公尺,不過這樣難執法,所以放寬為3公尺。

然而該如何拿捏3公尺的標準?鍾慧諭分析,若人車距離1公尺容易判斷有無違規,但標準拉長到3公尺,執法上可能會較為寬鬆,警察可能會判斷車輛與行人距離2公尺內開罰,未必真的未滿3公尺就執法。

有駕駛擔心,遇上左轉燈號亮起,但又要禮讓行人3公尺不便左轉,可能造成後車回堵,對於這樣的情況,鍾慧諭指出,過去道路設計時,並未設置左轉避車道,但若有左轉的輔助車道,就可以避免此問題,此外,鍾認為,斑馬線也應內縮,且若能使用較為鮮豔的色彩或是彩色鋪面,提高斑馬線彩度,可以讓駕駛更清楚行人穿越空間。

駕駛行經路口應減速,不搶快以降低危害發生,但這樣是否容易造成交通壅塞呢?鍾慧諭坦言,安全與效率需要權衡,空間有限的狀況下,沒有完整的解決方案,若要保障安全,就會犧牲部分的效率,這也應思考城市是否不應該有這麼多的車子,才能把空間讓給行人,「這個城市你是為車子設計的,那車子就越來越多,這個城市是為人設計的,你就人會有越來越好的行走的空間」。

鍾慧諭表示,過去駕駛不重視行人通行權時,看到路口會加速通過,容易造成不預期的狀況,這次社會討論過程,讓大家更重視行人通行權,若能輔以容易辨識的行人空間,會對行人有幫助。

要特別注意的是,除了宣傳駕駛要尊重行人,鍾慧諭也說,用路人包含行人,行人也應被規範,像是穿越馬路不應滑手機,可比照如闖紅燈祭出罰則,行人與駕駛雙方多一些注意,就可以減少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