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陳之漢3年前在自家健身房前遭人近距離開槍,檢警追查,原來是竹聯幫和堂寶和會在幕後策劃槍擊案,館長因此對寶和會組長施俊吉、槍手劉丞浩連帶求償2000萬元,高院今(27)日判決,施、劉須賠償327萬4113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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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之漢主張,寶和會受託槍擊他,由該會成員施俊吉負責籌劃槍擊案,並推劉丞浩開槍。2020年6月至8月間,劉丞浩先加入成吉思汗林口旗艦店,並刻意製造與他之間的衝突,見時機成熟,於同年8月27日深夜11時許攜帶制式槍彈前往健身房附近埋伏,待翌日凌晨2時22分,見他與助理步出健身房、坐入汽車後座之際上前朝他下身開3槍。

劉丞浩見他大量出血可能危及生命,旋即搭車前往派出所自首並報繳槍彈。他因緊急送醫免於死亡,但受有醫療、看護及精神損害,請求連帶賠償327萬4113元。

一審判賠327萬餘元,施、劉不服上訴二審。高院認為,施、劉基於不確定故意預謀槍擊,成立共同侵權行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駁回2人的上訴。

刑事部分,劉丞浩遭判15年6月,施俊吉判刑16年、寶和會會長林修伯及副會長梁智勝,各依參與犯罪組織罪判刑1年定讞。

▲槍手劉丞浩、寶和會組長施俊吉。(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08.16)
▲槍手劉丞浩、寶和會組長施俊吉。(圖/NOWnews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