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效應全台發酵 黃捷推高市議會設性別平等委員會

記者鄭婷襄/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黃捷成功爭取高雄市議會設立「性別平等委員會」。(圖/黃捷提供)
▲高雄市議員黃捷成功爭取高雄市議會設立「性別平等委員會」。(圖/黃捷提供)
高雄市議會今(26)日進行二三讀會的議員提案,高雄市議員黃捷成功爭取高雄市議會設立「性別平等委員會」,這也是繼立法院、台南市議會後,全台第三個一級民意機關設立相關委員會,黃捷說,高雄市議會雖然不是第一個,但不能是最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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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表示,立法院2016已經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台南市議會也在2020年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從中央到地方的一級民意機關都陸續成立,在法制上沒有問題,尤其是在最近me too風波,各單位都在檢討如何精進性別案件相關受理的機制,而高雄市議會光是職員就有92位,再加上議員,已經是破百人的大單位,實在刻不容緩。

黃捷引述性別平等工作法中提到,30人以上的機關單位,就應該成立性騷擾防治的機制。目前高雄市議會看起來已經確實有這個必要,站在人權城市的角度,高雄市議會要自我監督、以身作則,並且要帶頭做起。

黃捷認為,無論精神上、法制上,都有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的必要。加上先前議會也有討論,議會的性別友善空間設施不足,這些都要加強。包括托兒設施、性別友善廁所,高雄市議會要趕快跟上,這會期讓性別平等委員會通過後,也要具體制定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設置要點,以及性別平等工作法的工作計畫,完善高雄市議會的職場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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