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將於7月3日起開放民眾申請,內政部長林右昌今(21)日表示,中央擴大租金補貼2.0計畫秉持著「擴大照顧、簡政便民」的兩大原則,簡化租屋申請條件,也放寬適用對象,只要是年滿18歲以上的租屋族、學生族都可以來申請,政府持續精進政策,擴大照顧50萬租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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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舉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記者會,林右昌指出,租金補貼的金額並非定額,將以不同對象,如單身、新婚、育兒家庭、弱勢或學生等租屋族,予以加碼支持,減輕民眾房屋租金2至4成的負擔。

林右昌強調,這次2.0計畫也特別精進申請流程,包括新戶隨到隨辦、舊戶直接帶入審查不用重新申請、申請免房東身分證、放寬房屋適用範圍等,支持租屋民眾提高申請意願。

林右昌提到,111年開始推動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 ,將所得標準從原先的最低生活費2.5倍放寬為3倍,並首度由中央直接受理與撥款,核定戶數從108年的6萬戶、110年的13萬戶,大幅倍增到111年底到近28萬戶,且弱勢家庭約占4成、初入社會青年與婚育家庭各占約3成,顯見此方案能給予社會上剛起步或需要扶助的族群實質幫助,此政策從一開始推動的10萬戶,到去年的27萬戶,今年將要以50萬戶來前進。

針對辦理方式,林右昌說明,112至113年租金補貼,申請期間從今年7月3日至明年12月31日止,為期1年6個月,新申請戶如已經簽訂租賃契約即可隨時提出申請,隨到隨辦;另若是111年租金補貼核定戶,且有112年5月撥付租金補貼款紀錄的舊戶,則不用再另外申請,營建署會將111年度申請資料帶入系統審查,審查後會主動通知審查結果,不僅受理時間更彈性,申請程序也更簡化。

此外,林右昌說,政府為鼓勵房東共同協助租屋家戶,房客申請通過租屋補貼,如果房東就是房屋所有權人,經地方政府認定有住宅出租且承租人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房東將成為公益出租人,可享有租金所得免稅額每月1.5萬元、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等租稅優惠。

林右昌也說,租屋民眾如欲洽詢租金補貼專案申請相關資訊,可至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重要政策」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查詢,或是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有專人提供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