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恢復一年制將於明年上路,為讓學生有同時兼顧兵役和學業的機會,教育部今(15)日發布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措施規劃說明,擬定「實施指引」並提供「經費支持」,為減輕學校協助就學役男放寬彈性修業的教學與輔導成本,凡有一名學生選擇專案服役,教育部補助公校一人6萬元、私校一人12萬元;學生服役休學期間不計入修業年限,超修學分不收學分費;首批適用對象是今年大一新生,今年9月15日前後大學開學,各校即啟動就學役男彈性修業措施。
教育部表示,為配合兵役政策推動,已參考先前因應新冠疫情的「安心就學措施」彈性修業模式,經諮詢五大協進會、學生團體及相關部會後,規劃擬定「實施指引」並提供「經費支持」,期於尊重學生選擇及不影響學生專業能力培養及不變動畢業學分條件的前提下,協助學校提供相關彈性修業措施,並依學生在學期間申請服役的需求,支持學生就學期間同時完成服役及修畢學位,能與其他未服役學生相同,接續投入職場或升學,不受影響。
專案服役以學士班學生為主,役期恢復一年後的首批適用對象為94年次以後役男,將於112學年度(今年9月中旬)陸續進入大學學士班就讀。首批適用的就學役男應無就讀碩博士班的情形,且即使未於學士班選擇專案服役,因碩博士班僅30個學分左右,修業年限至少4年以上,因此提供修業年限彈性;專科學校因學生須達專四、專五方符合役齡,且專四或專五為實習期間,課程難以中斷,又須完成實習後方符合後續考取專業證照資格,因此依既有各校修業規定辦理。
彈性修業措施包括校內學則或相關教務章則於符合學習進程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學士班每學期最高學分數等規定,以利學生彈性選修課程,且學期間超修之學分不予收取學分費。學校依原定的暑期課表開課,並放寬暑期開課申請條件,以利就學役男申請修讀;如該課程選課人數不足,仍由學校協助開課,就學役男應繳交的費用則依學校原達暑期修課開課人數規範之學分費標準收取;如學校因此衍生開課經費之差額由教育部補助;學校得媒合學生進行暑期跨校選課,或跨校合作共同開設暑修課程。
跨校選課也建議學校放寬現行各校規定「學士班須校內當學期或暑修未開設課程始得跨校選課」限制,並放寬校際選課學分數上限;學士班、碩博士班學生辦理休學入伍服役後,休學期間不計入原有修業年限計算;學校應規劃就學役男休學後復學的銜接方式,針對學生入伍服役後復學(包括若發生中途驗退或停役情形),提供選課輔導、課程銜接及學習輔導等協助;請學校協助就學役男配合兵役徵集單位的申請程序(徵兵檢查、體位判定、軍種抽籤等作業)開立預定休學證明文件,以利入營。
另外,教育部也提供學校及學生經費支持,為減輕學校協助就學役男放寬彈性修業的教學與輔導成本,教育部透過國立大學績效型補助及私校獎補助經費等機制,規劃補助國立大學每協助一位專案服役學生,即補助學校6萬元、私立大學則每一位補助12萬元。
學校為協助就學役男開設暑期課程,因選課人數不足,依學校原達暑期修課開課人數規範之學分費標準向就學役男收費,學校開課經費之差額,由教育部補助。
學生部分,在就學期間申請該彈性修業措施,其所支出之費用(含學雜費與學分費),倘逾原定修業期限應繳交的學雜費額度,差額由教育部補助學生。
教育部提到,經多次諮詢大學共同擬定的指引、彈性修業機制,請學校在112年8月31日前將相關機制納入學則或相關教務章則報部(如未能及時完成校內會議程序,可先依指引彈性處理學生申請事宜,事後追認),9月15日前後開學,各校啟動就學役男彈性修業措施。
教育部表示,上述方案為初步擬定,為求完善,目前仍再請學校及學生團體協助檢視,後續將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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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服役以學士班學生為主,役期恢復一年後的首批適用對象為94年次以後役男,將於112學年度(今年9月中旬)陸續進入大學學士班就讀。首批適用的就學役男應無就讀碩博士班的情形,且即使未於學士班選擇專案服役,因碩博士班僅30個學分左右,修業年限至少4年以上,因此提供修業年限彈性;專科學校因學生須達專四、專五方符合役齡,且專四或專五為實習期間,課程難以中斷,又須完成實習後方符合後續考取專業證照資格,因此依既有各校修業規定辦理。
彈性修業措施包括校內學則或相關教務章則於符合學習進程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學士班每學期最高學分數等規定,以利學生彈性選修課程,且學期間超修之學分不予收取學分費。學校依原定的暑期課表開課,並放寬暑期開課申請條件,以利就學役男申請修讀;如該課程選課人數不足,仍由學校協助開課,就學役男應繳交的費用則依學校原達暑期修課開課人數規範之學分費標準收取;如學校因此衍生開課經費之差額由教育部補助;學校得媒合學生進行暑期跨校選課,或跨校合作共同開設暑修課程。
跨校選課也建議學校放寬現行各校規定「學士班須校內當學期或暑修未開設課程始得跨校選課」限制,並放寬校際選課學分數上限;學士班、碩博士班學生辦理休學入伍服役後,休學期間不計入原有修業年限計算;學校應規劃就學役男休學後復學的銜接方式,針對學生入伍服役後復學(包括若發生中途驗退或停役情形),提供選課輔導、課程銜接及學習輔導等協助;請學校協助就學役男配合兵役徵集單位的申請程序(徵兵檢查、體位判定、軍種抽籤等作業)開立預定休學證明文件,以利入營。
另外,教育部也提供學校及學生經費支持,為減輕學校協助就學役男放寬彈性修業的教學與輔導成本,教育部透過國立大學績效型補助及私校獎補助經費等機制,規劃補助國立大學每協助一位專案服役學生,即補助學校6萬元、私立大學則每一位補助12萬元。
學校為協助就學役男開設暑期課程,因選課人數不足,依學校原達暑期修課開課人數規範之學分費標準向就學役男收費,學校開課經費之差額,由教育部補助。
學生部分,在就學期間申請該彈性修業措施,其所支出之費用(含學雜費與學分費),倘逾原定修業期限應繳交的學雜費額度,差額由教育部補助學生。
教育部提到,經多次諮詢大學共同擬定的指引、彈性修業機制,請學校在112年8月31日前將相關機制納入學則或相關教務章則報部(如未能及時完成校內會議程序,可先依指引彈性處理學生申請事宜,事後追認),9月15日前後開學,各校啟動就學役男彈性修業措施。
教育部表示,上述方案為初步擬定,為求完善,目前仍再請學校及學生團體協助檢視,後續將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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