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家屬指控自己外公放在龍巖靈骨塔塔位裡、結果價值2萬多元的仿勞力士手錶不翼而飛,追問塔方卻得到「不負保管責任」回覆,質疑買塔位時付的3萬7000元「永久管理費」付了個寂寞,一點都沒有保障。不過,主管單位指出,依規定塔位裡只能放置骨灰(骸),若要放置佛珠、照片等其他物品,則須向塔方報備,獲同意才能放,而且還要登記在冊,避免糾紛。
購買塔位時,還要繳交一筆管理費,用來維護塔位的環境與安全,該管理費採一次性收取,各靈骨塔依塔位形式,收取的管理費也不同。龍巖福田個人塔位管理費落在2萬4000至6萬元,雙人塔位則落在4萬到6萬5000元。而國寶集團位在三芝的北海福座,個人塔位管理費為3萬3000至7萬元,雙人塔位則是4萬至8萬元。
永久管理費用是負責什麼?塔位放「貴重物品」其實是禁忌
這筆塔位「永久管理費」負責的範疇為何?依獲新北市府殯葬優等評鑑的私人靈骨塔業者公開的「墓園使用管理辦法暨收費標準」,明列管理費用途為「維護墓園安全整潔」、「集體祭祀活動」、「行政管理」等三大項,其中「維護墓園安全整潔」中包含設施保全、設施清潔、花木修剪、消防照明等維護。
不願具名的私人靈骨塔業者說,「設施保全」是指墓園整體安全維護,有保全巡邏,不會讓可疑分子跑進去。但她也說明,該靈骨塔塔位裡規定只能放骨灰罐、骨骸,而且有玻璃封住,家屬無法自行開啟置放他物,曾有家屬申請想親人眼鏡、照片與佛珠,則依個案處理,原則上不會讓家屬放貴重物品。
新北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墓政管理課萬里區承辦員鄭瑞中告訴《NOWnews今日新聞》說,依內政補公開的「納骨塔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規範,塔位裡只能放骨灰或骨骸,而且進塔時必須登記,如果家屬想放其他物品,必須告知塔方,經塔方檢視同意後才能放,如果沒報備,事後發生糾紛將難以究責。
鄭瑞中說明,依定型化契約第4條規定,家屬違約在塔位中放置骨灰以外的物品,塔方可以要求家屬移除,如有合理可疑的證據,認為家屬放的是違禁物時,可以會同警員一起檢視,並依法處理。
不過,鄭瑞中也說,投訴家屬指控靈骨塔架設的監視器「沒有運作」,如果經查故障屬實,則顯示塔方確實有未盡管理義務的疑慮,「下次評鑑時,該靈骨塔業者絕對拿不到優等」。鄭瑞中也指出,依「殯葬管理條例」規範,管理費必須專責專用,且應定期公布支出明細,家屬也可要求審閱。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80條第2項規範,若靈骨塔業者收了管理費卻未依約進行設施安全整潔等維護,得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還可以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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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管理費用是負責什麼?塔位放「貴重物品」其實是禁忌
這筆塔位「永久管理費」負責的範疇為何?依獲新北市府殯葬優等評鑑的私人靈骨塔業者公開的「墓園使用管理辦法暨收費標準」,明列管理費用途為「維護墓園安全整潔」、「集體祭祀活動」、「行政管理」等三大項,其中「維護墓園安全整潔」中包含設施保全、設施清潔、花木修剪、消防照明等維護。
不願具名的私人靈骨塔業者說,「設施保全」是指墓園整體安全維護,有保全巡邏,不會讓可疑分子跑進去。但她也說明,該靈骨塔塔位裡規定只能放骨灰罐、骨骸,而且有玻璃封住,家屬無法自行開啟置放他物,曾有家屬申請想親人眼鏡、照片與佛珠,則依個案處理,原則上不會讓家屬放貴重物品。
新北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墓政管理課萬里區承辦員鄭瑞中告訴《NOWnews今日新聞》說,依內政補公開的「納骨塔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規範,塔位裡只能放骨灰或骨骸,而且進塔時必須登記,如果家屬想放其他物品,必須告知塔方,經塔方檢視同意後才能放,如果沒報備,事後發生糾紛將難以究責。
鄭瑞中說明,依定型化契約第4條規定,家屬違約在塔位中放置骨灰以外的物品,塔方可以要求家屬移除,如有合理可疑的證據,認為家屬放的是違禁物時,可以會同警員一起檢視,並依法處理。
不過,鄭瑞中也說,投訴家屬指控靈骨塔架設的監視器「沒有運作」,如果經查故障屬實,則顯示塔方確實有未盡管理義務的疑慮,「下次評鑑時,該靈骨塔業者絕對拿不到優等」。鄭瑞中也指出,依「殯葬管理條例」規範,管理費必須專責專用,且應定期公布支出明細,家屬也可要求審閱。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80條第2項規範,若靈骨塔業者收了管理費卻未依約進行設施安全整潔等維護,得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還可以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