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因質疑總統蔡英文的博士學位,遭檢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並遭通緝。人在美國的彭文正委由律師對承辦檢察官黃偉提告求償200萬元遭駁回後,另以黃偉涉犯偽造、變造證據,再度提告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判決駁回。
彭文正主張,黃偉辦案期間,非法向蔡英文論文團隊取得1990年4月9日倫敦大學信函,以此充作東吳大學信函,再將取得的相關文件第149頁變更為第151頁,以手寫第149頁替換成倫敦大學1984年2月8日信函,黃偉涉犯偽造、變造或湮滅證據,提告求償200萬元。
台北地院認為,黃偉是追訴犯罪的公務員,他並未因偵辦彭文正案而犯職務上之最,經判決有罪確定,彭文正自不得對其請求損害賠償責任,彭文正的主張與法律構成要件不符,故不經言詞辯論判決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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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認為,黃偉是追訴犯罪的公務員,他並未因偵辦彭文正案而犯職務上之最,經判決有罪確定,彭文正自不得對其請求損害賠償責任,彭文正的主張與法律構成要件不符,故不經言詞辯論判決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