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開發案,因要興建第三跑道,內政部擬定4500多公頃的都市計畫,交通部與桃市府合併徵收3100公頃,為全台最大區段徵收案!第一期徵收面積達2599公頃,計畫之初即造成社會強烈反彈,其中10名被徵收戶不滿被強制納入徵收,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審議徵收的部分土地,沒有考慮公益性及必要性,僅駁回1人的請求,另9人判決勝訴。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聲援團體呼籲內政部、民航局不要上訴,應盡快偕同桃園市政府等單位檢討航空城計畫,並與居民協商保留方案。
民航局為開發新社區、取得機場專用區(含第三跑道)與毗鄰的自由貿易港區用地,需用坐落桃園市9871筆私有土地,面積計841.1762公頃,檢具區段徵收計畫書圖冊,報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並於2020年4月29日審議通過,由內政部核准先行區段徵收,交桃園市政府於同年10月29日公告「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特定區區段徵收案」地區的私有土地。
區段徵收範圍,包含:大園區沙崙段埔頂小段22地號等8995筆私有土地,面積合計742.23公頃。居民吳明哲、呂學信等10人不服原處分,提告請求撤求撤銷區段徵收其土地。
居民代表呂學信表示,他們社區位在漁港路兩側,多年來皆不在航空城計畫範圍內,卻在鄰近地區居民北上陳情想納入徵收後,在最後一刻遭強行納入;政府要建設第三跑道,根本不需要用到他們的土地,過去不需要,現在也不需要,僅因別人的私利,就強行被徵收。
北高行認為,審議小組雖以部分土地屬農牧用地、建築用地,並以飛機起降噪音、跑道燈光設備、整體飛安維護、第三跑道變高將致該區易淹水等環境外部性問題,故決議納入徵收,但徵收非調整居住環境唯一方法,也不應特別犧牲人民土地所有權;再觀歷次會議紀錄,審議小組也未實質討論究竟將9人的土地徵收,是否真的不可或缺,認定內政部處分手段欠缺正當、必要性,判決撤銷內政部處分徵收9人土地的處分,另1人的土地徵收處分於法有據,判決駁回。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航局為開發新社區、取得機場專用區(含第三跑道)與毗鄰的自由貿易港區用地,需用坐落桃園市9871筆私有土地,面積計841.1762公頃,檢具區段徵收計畫書圖冊,報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並於2020年4月29日審議通過,由內政部核准先行區段徵收,交桃園市政府於同年10月29日公告「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特定區區段徵收案」地區的私有土地。
區段徵收範圍,包含:大園區沙崙段埔頂小段22地號等8995筆私有土地,面積合計742.23公頃。居民吳明哲、呂學信等10人不服原處分,提告請求撤求撤銷區段徵收其土地。
居民代表呂學信表示,他們社區位在漁港路兩側,多年來皆不在航空城計畫範圍內,卻在鄰近地區居民北上陳情想納入徵收後,在最後一刻遭強行納入;政府要建設第三跑道,根本不需要用到他們的土地,過去不需要,現在也不需要,僅因別人的私利,就強行被徵收。
北高行認為,審議小組雖以部分土地屬農牧用地、建築用地,並以飛機起降噪音、跑道燈光設備、整體飛安維護、第三跑道變高將致該區易淹水等環境外部性問題,故決議納入徵收,但徵收非調整居住環境唯一方法,也不應特別犧牲人民土地所有權;再觀歷次會議紀錄,審議小組也未實質討論究竟將9人的土地徵收,是否真的不可或缺,認定內政部處分手段欠缺正當、必要性,判決撤銷內政部處分徵收9人土地的處分,另1人的土地徵收處分於法有據,判決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