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合航空一名田姓空服員5年前飛到台灣後,入住某間星級飯店,期間,她外出卻不小心踩空受傷,害她無法上班,因此提告向飯店求償。台北地院認定,飯店沒有在落差處設置警示,確有疏失,判賠44萬多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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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女主張,她2018年10月30日降落台灣,並於當晚入住聯合航空簽約的飯店,預定11月1日返回美國。因飯店沒有在地面高低落差處放置警告標示,入住當晚她外出去夜市時,因門外照明不足又下雨,導致她踩空、雙腿跌跪在凹凸不平的地磚上,四肢有多處傷勢。

田女說,她耗費大量時間治療,至今尚未痊癒,還留職停薪無法工作,最終被公司解僱,提告請求飯店賠償1844萬餘元。

台北地院認為,飯店門口高低落差約6公分,卻沒有在地毯邊緣放置警告或注意標示,不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的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且監視器可證明,田女是因高低落差而摔倒,應負賠償責任。

法院根據醫院診斷,認定田女4周無法工作,判飯店應賠償醫藥費、薪資損失、慰撫金、懲罰性違約金等,共計44萬49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