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掀起台灣政壇、藝文界的「MeToo」風暴,有越來越多被害人勇於為自己的性騷擾遭遇發聲,數個婦女團體今(5)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著手《性別工作平等法》等性騷擾相關法規的修訂,呼籲雇主建立透明可信賴的申訴管道,以建置完善的「職場性騷擾」防治系統。
近期民進黨性騷擾案連環爆,也燒向藝文界,有作家、編劇自曝曾受害,勵馨基金會在長年實務工作中觀察,職場性騷擾的發生與事件遭隱匿,有2個關鍵因素,其一是權勢關係,其二是相關防治制度的不健全。
據勞動部2017至2021年「工作場所就業平等調查」指出,遭受職場性騷擾的當事人,有7至8成選擇不申訴,成為了「沉默的黑數」,不申訴的原因包括「擔心別人閒言閒語」(15.5%)、 「擔心失去工作」(13.5)、「擔心遭受二度傷害」(7.0%)、「不知申訴管道」(5.1%)、「擔心調離原工作」等占了超過4成。在勵馨基金會2021進行的性別暴力問卷調查中,在職場性騷擾有25%曾提出申訴,而申訴過程中,最大的困難是證據不足佔50%,其次是申訴單位反應消極佔37.87%。
勵馨基金會指出,由此可見除了受害者擔心職場上的權勢關係影響工作權益外,職場性騷擾缺乏可信賴的申訴機制、且缺乏具性平觀念的支持系統,和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都是導致職場性騷擾層出不窮,甚至阻礙被害人求助的原因。
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部主任戴靖芸表示,這次的性騷擾風暴主要是社會文化把性騷擾、性侵害等性暴力行為,視為次等於政治目標、僅只是個人小事、或簡化為過度追求而已,造成被害人常被要求不要太嚴肅、不要開不起玩笑、要顧全大局等,甚至得盤算申訴後,對於職涯的負面影響。像基層黨工被金主、樁腳性騷擾,或保險業務員被顧客過度追求、演藝人員被言語性騷擾等等,很常被當作是職場的日常,隨著越來越多被害人勇於說出自己經驗,這個議題才被看見,呼籲短期內各政黨要建立起優於現行法令內規,積極處理性騷擾事件,包含黨工、候選人、民代等申訴,建立正式規範,並強化主管處理的專業知能與敏感度。
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認為,職場上雇主級主管在日常就應對性騷擾明確表達「零容忍」的態度,建立良好公司文化,並建議各公司應先檢視與確認組織的反性騷政策,認真對待每一位申訴者,並提供暢通申訴的管道,且立即展開相關内化的性平與法律訓練。
戴靖芸則點出,處理職場性騷擾的《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工作場所性騷相關準則等,並未規定調查團隊需有專業人員,而是將調查責任歸於雇主,但當加害人是雇主時,就會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在實務上形成一大漏洞,此外,當加害人是客戶或合作夥伴等「非同一單位受雇者」,雇主也難以直接調查或懲處。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說,像藝文界的性騷擾事件,加害人並非同一個公司、被害人沒有雇主等,無法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呼籲政府正視相關問題,若非職場、非校園、非學生角色,則是循《性騷擾防治法》處理。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說,勞動部的執法重點不問調查過程如何進行、是否真能保障被害人權益,也不問最終對加害人懲處是否有效,使相關措施淪為有制度、無實質幫助,呼籲主管機關給予雇主更完整的協助。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職場性騷擾被害人服務資源十分缺乏,在申訴過程中又會遇到種種不友善回應和忽視,時常使被害人陷入「失去工作」及「缺乏求助資源」的窘境,呼籲衛福部、勞動部與企業雇主跨部門合作,促成雇主輔導及被害人服務的雙軌服務。政府應將職場性騷擾服務納入法源,並編列預算,委託相關團體協助雇主處理性騷擾申訴、調查、及提供被害人服務,包括社工、諮商、身心診療及法律諮詢等專業服務。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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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勞動部2017至2021年「工作場所就業平等調查」指出,遭受職場性騷擾的當事人,有7至8成選擇不申訴,成為了「沉默的黑數」,不申訴的原因包括「擔心別人閒言閒語」(15.5%)、 「擔心失去工作」(13.5)、「擔心遭受二度傷害」(7.0%)、「不知申訴管道」(5.1%)、「擔心調離原工作」等占了超過4成。在勵馨基金會2021進行的性別暴力問卷調查中,在職場性騷擾有25%曾提出申訴,而申訴過程中,最大的困難是證據不足佔50%,其次是申訴單位反應消極佔37.87%。
勵馨基金會指出,由此可見除了受害者擔心職場上的權勢關係影響工作權益外,職場性騷擾缺乏可信賴的申訴機制、且缺乏具性平觀念的支持系統,和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都是導致職場性騷擾層出不窮,甚至阻礙被害人求助的原因。
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部主任戴靖芸表示,這次的性騷擾風暴主要是社會文化把性騷擾、性侵害等性暴力行為,視為次等於政治目標、僅只是個人小事、或簡化為過度追求而已,造成被害人常被要求不要太嚴肅、不要開不起玩笑、要顧全大局等,甚至得盤算申訴後,對於職涯的負面影響。像基層黨工被金主、樁腳性騷擾,或保險業務員被顧客過度追求、演藝人員被言語性騷擾等等,很常被當作是職場的日常,隨著越來越多被害人勇於說出自己經驗,這個議題才被看見,呼籲短期內各政黨要建立起優於現行法令內規,積極處理性騷擾事件,包含黨工、候選人、民代等申訴,建立正式規範,並強化主管處理的專業知能與敏感度。
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認為,職場上雇主級主管在日常就應對性騷擾明確表達「零容忍」的態度,建立良好公司文化,並建議各公司應先檢視與確認組織的反性騷政策,認真對待每一位申訴者,並提供暢通申訴的管道,且立即展開相關内化的性平與法律訓練。
戴靖芸則點出,處理職場性騷擾的《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工作場所性騷相關準則等,並未規定調查團隊需有專業人員,而是將調查責任歸於雇主,但當加害人是雇主時,就會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在實務上形成一大漏洞,此外,當加害人是客戶或合作夥伴等「非同一單位受雇者」,雇主也難以直接調查或懲處。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說,像藝文界的性騷擾事件,加害人並非同一個公司、被害人沒有雇主等,無法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呼籲政府正視相關問題,若非職場、非校園、非學生角色,則是循《性騷擾防治法》處理。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說,勞動部的執法重點不問調查過程如何進行、是否真能保障被害人權益,也不問最終對加害人懲處是否有效,使相關措施淪為有制度、無實質幫助,呼籲主管機關給予雇主更完整的協助。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職場性騷擾被害人服務資源十分缺乏,在申訴過程中又會遇到種種不友善回應和忽視,時常使被害人陷入「失去工作」及「缺乏求助資源」的窘境,呼籲衛福部、勞動部與企業雇主跨部門合作,促成雇主輔導及被害人服務的雙軌服務。政府應將職場性騷擾服務納入法源,並編列預算,委託相關團體協助雇主處理性騷擾申訴、調查、及提供被害人服務,包括社工、諮商、身心診療及法律諮詢等專業服務。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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