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性騷吃案醜聞爆不停,前台北市勞動局長、現任民眾黨不分區利立委賴香伶表示,性騷擾事件只能用《性騷擾防治法》裁罰行為人、《性別工作平等法》則是對雇主的行政處罰,地方政府性平會可以對政黨進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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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表示,性騷擾行為人只能用《性騷擾防治法》處理,當事人對性騷擾事件本來也可以主張為侵權的一種,《性別工作平等法》則是對雇主的行政處罰。

針對民進黨爆發的性騷擾事件,民進黨或事業單位若有調查、調職處分、當事人保護,地方政府性平會審議後作為裁決機關,當事人當然可以主張權益受損。賴香伶表示,過去她在北市勞動局長任內較少遇到政黨間的性騷案件,但是政黨也算是事業機關,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黨工已適用於《勞基法》。

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事業單位只要「知悉」員工有遭到職場性騷擾的情形,就應該立即處理,縱使員工已離職,甚或是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都應該有所作為,如員工認為雇主處理不當,經委員會審議後,就會被處罰最低新臺幣10萬元以上,最高50萬元以下罰鍰,還會被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與負責人姓名。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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