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日核定113年度軍公教調薪4%、國立大專教師學術研究加給調整15%,全教總肯定政府回應民意,但仍低於這2年物價指數上漲幅度;國立大學校院協會樂見政府著手改善大學教師待遇與攬才留才問題,但國際競爭力不足,留才攬才難度仍高;私中盟則趁機呼籲政府調漲學雜費額度,讓私校教職員得以同步加薪。
針對軍公教調薪4%,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近年來,全教總不斷以具體數據為基礎,倡議大幅調整公教薪資,繼111年之後,軍公教明年調薪幅度同樣4%,全教總肯定行政院正面回應民意,將調幅從原定的3%提高為4%,但調幅仍未能達到全教總主張的6%,對此表達遺憾之意。
侯俊良強調,政府就是軍公教的雇主,落實尊嚴勞動,應從政府自己率先做起,有關軍公教薪資,全教總建議公教調薪機制法制化,並將公教員工代表納入薪資審議委員會。
侯俊良說,現行軍公教待遇分別有《軍人待遇條例》、《公務人員俸給法》、《教師待遇條例》等規定,但都沒有明訂調薪機制,公部門調薪成為政府恩給,且與台灣經濟成長趨勢脫鉤。自民國90年後,軍公教僅有5次調薪,且公部門調薪幅度既落後民間企業平均薪資,也跟不上物價指數增幅,形成實質減薪狀態,全教總強烈主張公教調薪應以「重要民生物價指數」為基準,才能真實反映實質物價水準,維持基層員工基本生活。
侯俊良提到,公部門調薪雖有「軍公教待遇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但僅作為行政院辦理軍公教員工待遇相關事項的參考,實質上僅具政策諮詢性質,最終拍板定案者仍是閣揆,尤有甚者,這個聊備一格的所謂「待遇審議委員會」,委員清一色皆為政府部門代表,沒有任何一位公教人員代表。政府調薪機制的公開透明程度與代表性,甚至不如「勞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全教總將持續遊說爭取,落實尊嚴勞動。
另外,行政院為強化延攬及留任教研人員的誘因,提升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也拍板公立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及中研院相當等級人員專業加給,均調整15%,影響人數約2萬餘人,年增經費約22億。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表示,樂見政府著手改善大學教師待遇與攬才留才問題;不過,台灣高教待遇僅有周邊國家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調整後差距仍大,國際競爭力不足,留才攬才難度仍高,還需政府協助通盤改進。
全國私立中學聯盟輪值主席、台中市私立僑泰高中校長温順德表示,公立學校經費全由政府埋單,私立學校則須自行籌措,近年因少子化的衝擊,全國生源快速遞減,班級人數大幅下降,私校辦學本艱困,若政府不調漲學雜費,私校教職員恐將淪為調薪的孤兒。
他說,私校雜費已連18年凍漲,讓各校入不敷出;108年學費調3%、111年調4%,也只是配合軍公教調薪幅度,並非反映辦學成本,而且還是透過立法委員召開公聽會,向教育部極力爭取才得以調漲。他認為政府一面凍漲學雜費,一面又祭出退場條例,箝制私校的辦學空間,是極為不友善的做法,呼籲政府建立以財務結構為基礎的學費調整機制,並賦予私校適度自主化訂定收費標準;並訂定以物價指數為計算基準的雜費調整制度,覈實檢討各項代收代辦費的調整原則,讓私校有公平的競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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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俊良強調,政府就是軍公教的雇主,落實尊嚴勞動,應從政府自己率先做起,有關軍公教薪資,全教總建議公教調薪機制法制化,並將公教員工代表納入薪資審議委員會。
侯俊良說,現行軍公教待遇分別有《軍人待遇條例》、《公務人員俸給法》、《教師待遇條例》等規定,但都沒有明訂調薪機制,公部門調薪成為政府恩給,且與台灣經濟成長趨勢脫鉤。自民國90年後,軍公教僅有5次調薪,且公部門調薪幅度既落後民間企業平均薪資,也跟不上物價指數增幅,形成實質減薪狀態,全教總強烈主張公教調薪應以「重要民生物價指數」為基準,才能真實反映實質物價水準,維持基層員工基本生活。
侯俊良提到,公部門調薪雖有「軍公教待遇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但僅作為行政院辦理軍公教員工待遇相關事項的參考,實質上僅具政策諮詢性質,最終拍板定案者仍是閣揆,尤有甚者,這個聊備一格的所謂「待遇審議委員會」,委員清一色皆為政府部門代表,沒有任何一位公教人員代表。政府調薪機制的公開透明程度與代表性,甚至不如「勞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全教總將持續遊說爭取,落實尊嚴勞動。
另外,行政院為強化延攬及留任教研人員的誘因,提升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也拍板公立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及中研院相當等級人員專業加給,均調整15%,影響人數約2萬餘人,年增經費約22億。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表示,樂見政府著手改善大學教師待遇與攬才留才問題;不過,台灣高教待遇僅有周邊國家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調整後差距仍大,國際競爭力不足,留才攬才難度仍高,還需政府協助通盤改進。
全國私立中學聯盟輪值主席、台中市私立僑泰高中校長温順德表示,公立學校經費全由政府埋單,私立學校則須自行籌措,近年因少子化的衝擊,全國生源快速遞減,班級人數大幅下降,私校辦學本艱困,若政府不調漲學雜費,私校教職員恐將淪為調薪的孤兒。
他說,私校雜費已連18年凍漲,讓各校入不敷出;108年學費調3%、111年調4%,也只是配合軍公教調薪幅度,並非反映辦學成本,而且還是透過立法委員召開公聽會,向教育部極力爭取才得以調漲。他認為政府一面凍漲學雜費,一面又祭出退場條例,箝制私校的辦學空間,是極為不友善的做法,呼籲政府建立以財務結構為基礎的學費調整機制,並賦予私校適度自主化訂定收費標準;並訂定以物價指數為計算基準的雜費調整制度,覈實檢討各項代收代辦費的調整原則,讓私校有公平的競爭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