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連一鮑魚」及「摩坦利(已停業)」投資公司負責人的鍾文智,被控炒作5家公司憑證(TDR),獲利鉅款遭起訴。台北地院將他判處18年,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今(31)日依《證交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高買低賣證券罪,合併判處17年6月,不法所得4億4132萬餘元追徵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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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鍾文智涉於2010年間,以大量人頭帳戶圈購新加坡歐聖公司、揚子江公司、超級公司、明輝公司、特藝公司的台灣存託憑證(TDR),再以連續相對成交、高買低賣或虛掛買單等對市場詐偽手段,操縱其價量,從中套利約4.9億元,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

法院審理期間,鍾文智聘請的律師,正是獲總統府提名為大法官人選的人權律師尤伯祥,另外,鍾文智還以受命法官紀凱峰曾參與一審的審理程序共14次,目前二審的審判職務及強制處分有偏頗之虞,聲請法官迴避,但最後仍遭法院裁定駁回確定。

訴訟期間,鍾文智多次尋求民間團體協助,以人權保障、司法冤案等為由,召開金融法規研討會,並廣發公關新聞稿,就連立委都會拿該名承審法官因家務事衍伸的刑案質詢司法院,引發外界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