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520才大聲批評「民主自由不是國民黨的DNA」,結果不到一個星期,民進黨就在立法院強渡關山《選罷法》修正案,通過有高度違憲疑慮的排黑條款,公開向世人宣布,民進黨也沒有自由、人權、法治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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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修法前,前總統陳水扁為兒子陳致中上凱道請願,並揚言「死諫」。陳水扁一家是台灣玩法弄權的代表,「保外就醫」到天荒地老,卻可以開節目、寫臉書、論時政、到大學演講,只要陳水扁想做的,每一樣都「有助病情」;「台灣之孫」陳致中靠著深綠基本教義派的支持,就可以輕鬆當選議員,即便重傷民進黨的形象,民進黨也拿他沒有辦法。

善於玩弄民粹的陳水扁,這次慘遭民進黨以民粹壓制。不管《選罷法》有多大的爭議,只要聽到能「教訓陳致中們」,不分藍綠的民眾都舉雙手贊成。「台灣之子」陳水扁特權累積的民怨,成為《選罷法》最大的推手,成為「台獨金孫」賴清德成就自己名聲的墊腳石。

這次《選罷法》的修法,源頭是民進黨的黑金問題,從台南光電88槍、台南議長賄選一路下來,民進黨不斷被質疑與黑道過從甚密,接近權力核心的人還可以喬警察人事,政客、金牛、黑道結合成龐大的利益共同體。結果賴清德不從民進黨內部改革,反而把問題外部化,搞出一個「排黑條款」,就彷彿有了交代,就可以自稱清廉。

但「排黑條款」雖然排掉了陳致中、排掉了蘇震清、甚至排掉了剛加入民眾黨的金門縣長陳福海,卻解決不了其他的問題。以最近鬧的沸沸揚揚的im B詐騙案為例,如果不是陳歐珀主動宣布退選,「排黑條款」根本拿他沒奈何;更不要說民進黨最近徵召刺客的「民主大聯盟」,其中也不乏形象爭議者。更根本的政黑金利益共同體,也完全沒有解決。

其實民進黨完全可以把「排黑條款」寫入黨章,不僅沒有任何的爭議,還可以贏得掌聲。而賴清德之所以要將民進黨內的問題外部化,根本原因是自己沒有肩膀排黑,沒有直面陳水扁的勇氣,所以把全國一起拖下水,讓所有民進黨立委一起分擔責任。也難怪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會揚言退黨,說是「這輩子最討厭民進黨的一天」。

民主的根本精神是,相信人民有能力、有智慧做出最好的選擇,不需要政府或法令高高在上「作之君、作之師」,限制人民的選擇。《總統選罷法》中對候選人資格的限制,原本就是畫蛇添足,有那些問題的人根本不可能通過選民的檢驗、不可能當選總統,如今《選罷法》的加碼,更是毫無道理、莫名其妙。

姑且不論對迷途知返的更生人,是否連村里長的參選權都該被剝奪,新法連未定讞者的參政權都一併剝奪,明顯違反「無罪推定」的法治基本原則。再者,未來民意代表參選的資格,比當公務員的資格都還要嚴,這又符合什麼比例原則?同樣一個更生人,不能選民意代表,卻可以考公務員、當司處長、乃至政務官,有道理嗎?

《憲法》明訂「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人民有應考是服公職之權」,《憲法》也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害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之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試問,「排黑條款」符合上述哪一個條件?或許有人會覺得能「增進公共利益」,但距離「必要」還差得不只十萬八千里。

賴清德為了掩飾自己的無能、無擔當,肆意地把民進黨的問題擴大成全國的問題。賴清德用實質的行動證明,自己領導下的民進黨,既不尊重民主的精神,也毫無法治的觀念,更視《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益於無物。賴清德用一隻手指指著國民黨的時候,卻完全沒注意其他四指正指著自己和民進黨。

過去八年,民進黨用實際的行動證明,「多數暴力」才是民進黨的DNA,民進黨濫用國會多數,通過一條又一條有違憲爭議的法案。而蔡英文任命的大法官們,卻自甘墮落成為蔡政府的隨扈,蔡英文和民進黨的所有作為都一律合憲。但這些大法官畢竟是蔡英文個人的隨扈,而不是賴清德的,未來《選罷法》的違憲官司和國賠,恐怕還有得打。


●作者:單厚之/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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