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最震驚社會的新聞,莫過於身懷五億不動產的高中生墜樓身亡,所牽扯出後面一連串離奇案情的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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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好有機會與律師朋友請教個事情,順便討論這個被稱為「民法全方位考題」的案例,他感嘆地說,「台灣人太習慣什麼事情都自己來,結果不如預期還是小事,實務上更多的是因為執念,造成難以收拾的禍事。」

他說的執念,像是特別偏心、傳子不傳女、長孫多一份等等基於情感或傳統的執著,要是長輩具有威儀,生前都把財產圓滿分配,這事情就算了;偏偏世上更多的是子孫在長輩在世時已累積不滿能量,等到往生時一次爆發,讓家族深陷糾紛與訴訟泥淖。

其中,國人情有獨鍾的不動產更是如此,會有這種愛恨交織的結果,一方面這是同時兼具金融意義和社會意義的特殊標的,二方面個案價值差異大,未來前景難測更增加「規劃翻車」的機會;沒先規劃等到繼承時又必須先處理共有問題;預先規劃者落得被子孫棄養非新鮮事,若非這幾年全台房價漲翻天,無法產生孳息或順利轉售變現的不動產,本身是個大麻煩。想要避免悲劇發生在自家也不是沒有辦法,越來越多的高資產族群透過將資產所有權導入法律與稅務,建立制度,來降低可能產生的風險。

最常採取的規畫是透過家族資產信託,不僅能達到節稅效果,更讓資產所有權人透過契約,讓資產所有權導入法律中,再透過專業機構協助經營資產,讓指定受益人享有孳息,但資產本身並不會因為子孫面對離婚、分家等人生重大事件時產生變數,甚至被迫分散與變賣,同時可以照顧後世子孫,縱然不才,卻至少能保一生衣食無虞。

除此之外,因應近幾年各國稅制調整及金融防弊合作越發緊密,讓納稅人在海外的資產無所遁形,強化信託制度必須與時俱進的必須性;同時,從過去經驗看來,過於完善周全的制度,長期領信託孳息造成後代怠惰的狀況所在多有,抑或是因為時代改變,各房對於資產規劃與長期發展認知出現意見不合,戰線由公領域延燒至私領域,造成家族不安寧時有所聞,規劃時授予信託更高的彈性,例如定期檢討,甚至建立股權轉讓制度,設定解散期,讓後世子孫能因應世局遞嬗做出最有利調整。

值得玩味的是,見過大風大浪的律師朋友告訴我,最終制度再完善都不能保證家族長青,反而是這家族中成員間情感凝聚、長輩們對家族成員的專業與心性上長期栽培,以及長輩以身作則,淬鍊出的家族價值觀才是勝負關鍵,這也是許多家族辦公室在為客戶規劃「家族憲法」時,特別拿出來討論。

面對瞬息萬變的世界,有形財富遭逢「盜賊、水、火、縣官、惡子。五家忽至。一旦便盡。」最後能基業長青,甚至振衰起敝,往往並非純粹仰仗系統、法律與工具,而是家族中世代傳承的精神與典範。

唯有無形,能戰勝有形。


●作者:徐佳馨/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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