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20日有一名壯碩如「浩克」的朱姓男子因為雞胸肉在超商鬧事,前來處理的兩名員警慘遭毆打,而在另一段影片中能看到,後續朱男被壓制後,掛彩的員警疑似執法過當,使用鋼製警棍痛擊打朱男背部、頸部,使得網友開始對警察的行為產生質疑,律師呂秋遠對此也發表自己的看法,而一名自稱是影片拍攝者的人則現身留言區,還原當時的真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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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於臉書發文,表示當時朱男坐在超商門口,已無反抗意圖及能力,可警方仍用警棍毆打12下,他直批「這不是執法過當,他沒有在執法,他在利用警察的身份,發洩他的憤怒,毆打一個手無寸鐵的人」,更認為當這名警察舉起警棍連續毆打坐在地上的人時「沒有資格稱為警察,他只是另一個暴徒」。不少網友表示「警察只是被挑釁到情緒失控而已」,呂秋遠回覆「那麼,但願情緒失控的警察,永遠不會看到你情緒失控的樣子」。

▲一名自稱影片拍攝者的人用文字還原現場。(圖/截自臉書)
▲一名自稱影片拍攝者的人用文字還原現場。(圖/截自臉書)
該篇貼文引起熱烈回應,許多人都在留言區闡述自己的意見,其中一名自稱影片拍攝者的人用文字還原現場,指出「我清楚看見警察沒有打擊頭部,而是打擊身體大面積部分,而且警棍早在前幾下打身體就斷掉,並不是打頭斷的,有可能是在攻擊者移動時不慎打到頭部。而且打擊當時並未上銬,攻擊者大喊完一聲我要吃藥才精神恍惚坐在店門口。警察在店內已經輪番被他攻擊頭部及眼部,待他在外時警察才趁其不注意過去補噴辣椒水及敲擊」。

針對此事件,中壢警分局表示動手警員究責部份除依法送辦外,執行職務過當的行為核予記過二次,該所所長記過一次,分局長申誡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