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南部近年多發展光電,朝全球永續目標更進一步,也有助舒緩地緣政治帶來的能源緊張。不過,台灣雖然已將再生能源列入未來發展目標,但因為牽涉利益糾葛,還有土地使用權、當地居民觀感,爭議不曾間斷,凸顯各方協調缺一不可。
七股區位於台南市的西南側沿海,天氣炎熱,曾是著名的「漁鹽之區」,鹽田和傳統曬鹽場遍布,但土地鹽分過高,種植高經濟作物較難,加上年輕人較無接手意願,導致有些土地日漸荒廢;然而,也是因為南部日照充足,讓七股成為近年重要的光電發展區域。
在七股一處農地旁,陳姓地主說出當初將地租給光電的原因:「我們這是鹽分地帶(土質),做魚塭、種田都賺不到什麼錢,土地空置在那邊也是沒用…..」,租約一簽就是20年,希望在明確規劃、不影響環境和美觀的前提下,配合政府實現非核家園的目標,也對後代子孫有個交代。
既然土地效用已不大,若能尋得良心太陽能業者,重新活化土地,並不是什麼壞事,卻未必都一帆風順。七股的杜姓地主說,他與目前的業者合作前,就曾有過2次不愉快的經歷,不是談好了遲遲沒下文,就是被偽造文書,「同意書又沒給過我,為什麼上面會有我的簽名,還有身分證、戶口名簿號碼那些!」
原本單純想用閒置的魚塭做太陽能,土地既不會荒廢長草,也能省電、省料、省人工,還能緩和台灣缺電問題,過程卻一波三折。從杜先生的話不難發現,不法、一心圖利的光電業者確實存在。立委洪申翰就點出,太陽光電技術面是成熟的,但實務上較多問題是出在對空間所有權人的尊重,需要更從利害相關人的角度著想:「案場在開發、建置的時候,你不能很粗暴,對於利害相關人的需求,該納入的就要納入。」
當然,再生能源是國際趨勢,在能源安全中扮演關鍵角色,但若想讓民眾更正向的認識再生能源,面對爭議就要拿出誠意解決,在空間取得上要更細膩,避免跟其他空間功能產生排擠,這是其他國家也都在學習的功課。洪申翰並舉例說明:「光電案場的設計,不要覺得把整個案場鋪滿就可以有最多的發電、賺最多的錢,而是要設法兼顧到這些空間原本的功能,這往往可以更和諧。」
空間排擠也跟台灣近年推廣的「漁電共生、農電共生」有關,講求以現有養殖或種植為基礎,有條件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兼顧生產和潔淨能源,看似是一魚多吃的多贏局面,但因為開始實施沒幾年,政策、法規尚不成熟,摩擦是免不了的,加上光電確實有一定的利潤,所以逐漸形成光電污名化、與民爭地、光電驅逐農戶及養殖戶等負面印象。台南立法委員郭國文說,七股就是他的選區之一,確實收過不少有關光電的陳情,近來鬧得沸沸揚揚的七股大潮溝事件即是一例。
「當你選址出現問題的時候,就會出現地方的反彈,你想要借助地方人士的力量來『擺平』這些事情,地方人士的力量會來跟你開口,你就會給一些讓利,有利可得他就會更想介入光電事業還有施工過程,形成惡性循環,光電政策的整個印象或污名化就越來越嚴重。」
身為替人民發聲的在地立委,郭國文指出,雖然三方契約對於爭議的調解、行政救濟方面已有機制,也在逐漸強化,但一般問題較多是在承租戶比較沒有發言權,需要政府加強考核機制,層層把關,讓漁電共生能夠真正得以落實,既有的生態、生活跟生產也不至於受到太大的衝擊。
郭國文並直言,新政策在剛開始推動時,免不了跌跌撞撞,但之前為了加速達到KPI,政府確實做的不夠完善,現在必須雙管齊下,前端由政府納管,後端則有專責工作平台,讓中央相關部會和地方政府來協調業者、民眾、以及相關單位管線單位,質與量都要顧到。
「要去強化民眾的認同與支持,建立那個正當性,把後端的爭議盡可能化解於無形,前端部分能控管、做一個源頭上的管理,兩邊都做處理,才能把光電政策漸漸去污名化,然後你正當性才會強化,民眾才會認同,不然再生能源的推動就會很困難。」
簡言之,到底用不用太陽能,其實並不是問題所在,重點是政府監督與業者自控,還有與各關係方的溝通,因為台灣還是有優良廠商,若都能做好,實務上成功的例子也不少。以開頭提到的七股陳大哥、杜大哥來說,後來與力暘能源集團合作都算愉快,感受到業者的細膩,也沒有發現什麼壞的影響、環境維持的不錯, 2人都希望能繼續下去,「母湯(不要)就浪費掉了。」
台南北門養殖戶兼地主葉福順也表示,當地早期是大地主、老地主先接觸光電業者,後來光電越來越成熟,也會覺得這個是可以做的。一方面是利潤差距,租給養殖戶跟租給光電的利潤確實有差,但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業者(雲豹)的地面型案場,讓原養殖戶可以繼續飼養,算是業者、地主、承租戶三贏的局面。而且他個人認為,台灣的養殖業太多、太普遍,價格不一定好,賣不掉的還會滯銷,若能搭配光電增加收入,同時繼續養殖(雖然面積縮減一些),並不會比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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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股一處農地旁,陳姓地主說出當初將地租給光電的原因:「我們這是鹽分地帶(土質),做魚塭、種田都賺不到什麼錢,土地空置在那邊也是沒用…..」,租約一簽就是20年,希望在明確規劃、不影響環境和美觀的前提下,配合政府實現非核家園的目標,也對後代子孫有個交代。
既然土地效用已不大,若能尋得良心太陽能業者,重新活化土地,並不是什麼壞事,卻未必都一帆風順。七股的杜姓地主說,他與目前的業者合作前,就曾有過2次不愉快的經歷,不是談好了遲遲沒下文,就是被偽造文書,「同意書又沒給過我,為什麼上面會有我的簽名,還有身分證、戶口名簿號碼那些!」
原本單純想用閒置的魚塭做太陽能,土地既不會荒廢長草,也能省電、省料、省人工,還能緩和台灣缺電問題,過程卻一波三折。從杜先生的話不難發現,不法、一心圖利的光電業者確實存在。立委洪申翰就點出,太陽光電技術面是成熟的,但實務上較多問題是出在對空間所有權人的尊重,需要更從利害相關人的角度著想:「案場在開發、建置的時候,你不能很粗暴,對於利害相關人的需求,該納入的就要納入。」
當然,再生能源是國際趨勢,在能源安全中扮演關鍵角色,但若想讓民眾更正向的認識再生能源,面對爭議就要拿出誠意解決,在空間取得上要更細膩,避免跟其他空間功能產生排擠,這是其他國家也都在學習的功課。洪申翰並舉例說明:「光電案場的設計,不要覺得把整個案場鋪滿就可以有最多的發電、賺最多的錢,而是要設法兼顧到這些空間原本的功能,這往往可以更和諧。」
空間排擠也跟台灣近年推廣的「漁電共生、農電共生」有關,講求以現有養殖或種植為基礎,有條件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兼顧生產和潔淨能源,看似是一魚多吃的多贏局面,但因為開始實施沒幾年,政策、法規尚不成熟,摩擦是免不了的,加上光電確實有一定的利潤,所以逐漸形成光電污名化、與民爭地、光電驅逐農戶及養殖戶等負面印象。台南立法委員郭國文說,七股就是他的選區之一,確實收過不少有關光電的陳情,近來鬧得沸沸揚揚的七股大潮溝事件即是一例。
「當你選址出現問題的時候,就會出現地方的反彈,你想要借助地方人士的力量來『擺平』這些事情,地方人士的力量會來跟你開口,你就會給一些讓利,有利可得他就會更想介入光電事業還有施工過程,形成惡性循環,光電政策的整個印象或污名化就越來越嚴重。」
身為替人民發聲的在地立委,郭國文指出,雖然三方契約對於爭議的調解、行政救濟方面已有機制,也在逐漸強化,但一般問題較多是在承租戶比較沒有發言權,需要政府加強考核機制,層層把關,讓漁電共生能夠真正得以落實,既有的生態、生活跟生產也不至於受到太大的衝擊。
郭國文並直言,新政策在剛開始推動時,免不了跌跌撞撞,但之前為了加速達到KPI,政府確實做的不夠完善,現在必須雙管齊下,前端由政府納管,後端則有專責工作平台,讓中央相關部會和地方政府來協調業者、民眾、以及相關單位管線單位,質與量都要顧到。
「要去強化民眾的認同與支持,建立那個正當性,把後端的爭議盡可能化解於無形,前端部分能控管、做一個源頭上的管理,兩邊都做處理,才能把光電政策漸漸去污名化,然後你正當性才會強化,民眾才會認同,不然再生能源的推動就會很困難。」
簡言之,到底用不用太陽能,其實並不是問題所在,重點是政府監督與業者自控,還有與各關係方的溝通,因為台灣還是有優良廠商,若都能做好,實務上成功的例子也不少。以開頭提到的七股陳大哥、杜大哥來說,後來與力暘能源集團合作都算愉快,感受到業者的細膩,也沒有發現什麼壞的影響、環境維持的不錯, 2人都希望能繼續下去,「母湯(不要)就浪費掉了。」
台南北門養殖戶兼地主葉福順也表示,當地早期是大地主、老地主先接觸光電業者,後來光電越來越成熟,也會覺得這個是可以做的。一方面是利潤差距,租給養殖戶跟租給光電的利潤確實有差,但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業者(雲豹)的地面型案場,讓原養殖戶可以繼續飼養,算是業者、地主、承租戶三贏的局面。而且他個人認為,台灣的養殖業太多、太普遍,價格不一定好,賣不掉的還會滯銷,若能搭配光電增加收入,同時繼續養殖(雖然面積縮減一些),並不會比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