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醫中的前總統陳水扁,為了出席今(18)日下午東吳大學政治系學生會舉辦的講座,日前向台中監獄提出申請,經中監評估後,認為參加活動「符合醫囑」,因此已同意讓扁參加。
根據《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第3條第6項規定「除維持日常生活及職業所必需外,未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之活動等規定辦理。」
扁依規定向中監提出申請,中監審核扁的醫囑後,認為參加該活動符合醫囑意旨,基於尊重醫師和專業醫療,同意扁出席。
扁因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等遭判20年定讞,2010年發監執行,2015年獲准保外就醫,且保外醫治期間須遵守《受刑人保外就醫管理辦法》規定,「未經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目的不符或顯然無關活動」,以及「不上台、不演講、不談政治、不接受媒體採訪」等原則,但扁屢踩紅線。
今年5月2日,陳水扁為了兒子陳致中遭判刑定讞,丟了議員資格一事,親自北上向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請願,希望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再度引發各界質疑,即使如此,矯正署仍核定扁第34次的「例行性」展延案,為期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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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依規定向中監提出申請,中監審核扁的醫囑後,認為參加該活動符合醫囑意旨,基於尊重醫師和專業醫療,同意扁出席。
扁因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等遭判20年定讞,2010年發監執行,2015年獲准保外就醫,且保外醫治期間須遵守《受刑人保外就醫管理辦法》規定,「未經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目的不符或顯然無關活動」,以及「不上台、不演講、不談政治、不接受媒體採訪」等原則,但扁屢踩紅線。
今年5月2日,陳水扁為了兒子陳致中遭判刑定讞,丟了議員資格一事,親自北上向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請願,希望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再度引發各界質疑,即使如此,矯正署仍核定扁第34次的「例行性」展延案,為期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