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全國房租年增率高達2.44%,是27年來單月最大增幅,通膨壓力衝擊全台300萬租屋族。日前又發生180戶通過內政部營建署審核領取租屋補貼的租屋族,因審查人員疏失,有個案被追討已領7個月、數萬元的租金補貼。對此,律師表示,若確實因營建署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造成這180名租屋族損失,可向營建署提出訴願,捍衛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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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麒法律事務所「巴毛律師」陳宇安17日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電話採訪時表示,她細究營建署回應內容,「2022年度300億元租金補貼的租賃房屋,為了避免申請人以營業用的店面或非居住使用的房屋申請補貼,採房屋稅籍資料是否以住家用稅率課徵為依據」。

▲陳宇安認為,這180名人因租屋處稅籍資料資格不符,若不是審核疏失,本來就拿不到租金補貼。(圖/翻攝巴毛律師臉書)
▲陳宇安認為,這180名人因租屋處稅籍資料資格不符,若不是審核疏失,本來就拿不到租金補貼。(圖/翻攝巴毛律師臉書)
雖然營建署承認,因首次辦理,審查人員初期對作業不熟悉,導致發生180名租屋族須繳回已核發下的租屋補貼。但是陳宇安認為,這180人因租屋處稅籍資料不符合申請租屋補貼資格,如果沒有發生審核疏失,本來就拿不到租金補貼,「這些錢本來就不是你的」,因此不認為有損害情形發生,認為就算提出訴願,成功機率不高。

金石法律事務所律師張羽誠則指出,如果確實因「房東沒繳稅」,導致這180名已通過營建署審核的租屋族,被追討已核發的租金補貼造成損失,可依《訴願法》向營建署提出訴願,成功機率高低則須視個案狀況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