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8日)在台南發生一起3歲女童與媽媽走在斑馬線上,卻遭左轉轎車撞上,女童不幸身亡的事件,消息讓社會輿論更加關注行人路權議題,而各縣市警政單位也紛紛交通大執法。不過就有民眾抱怨,自己吞了一張不禮讓行人的3600元罰單,而照片一看更是讓他覺得被罰很冤枉,直言「看到當下真是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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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民眾昨(15)日在臉書《爆料公社》社團中貼出寄到家中的罰單,理由是未禮讓行人,然而他一看到照片後,卻忍不住破口大罵「這張未禮讓行人罰單,看到當下真的是傻眼,這到底是要過馬路還是在等便當?然後他機車還停在斑馬線上欸!」

仔細一看照片資料,事主被開單的日期是5月5日,他駕車行經一處路口斑馬線時,一旁有位戴著安全帽的黑衣男子,站在斑馬線上,疑似他的機車也停在斑馬線上,一旁則是燒肉便當店。

▲天氣風險分析師吳聖宇指出,今因北方冷空氣增強,氣溫明顯轉涼,尤其是週日一整天到下週一,溫度偏涼的情況最為明顯。(圖/記者張志浩攝)
▲台灣被外媒封為行人地獄,讓各縣市警方開始針對路口車輛有無禮讓行人進行大執法。(圖/記者張志浩攝)
罰單畫面曝光後也掀起爭論,一派人搖頭直呼「希望交通號誌快點實施,不然大家都處在尷尬期」、「行人一站,馬路車輛全癱瘓」、「根本矯枉過正,從行人地獄升級為行車地獄了」。

但也有不少人抱持不同看法「其實,很簡單!轉彎時若有行人,停等,不要壓到斑馬線,行人通過後,在駛離」、「是我就是停著看他要不要過,如果在那發呆就按個喇叭示意他快點通過,非常時刻要多長點心眼,人都在斑馬線上還開過去,真的沒人可幫你」、「在日本的時候,站在斑馬線車遠遠的就慢速停車了,可以很安心過馬路,台灣有些車還是瘋狂疾駛,根本不敢過」、「看照片是後車檢舉,如果檢舉人是以影片檢舉,在你過去之後他有過馬路的話,那就是違規無誤」。

4月中旬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在立院三讀通過,除恢復民眾可檢舉違停之外,未禮讓行人,小型車、大型車罰3600元、機車罰1200元;駕駛行經斑馬線時,必須暫停和行人保持3公尺距離,否則也可能收到罰單,若減速滑行通過,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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